各有关单位:
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及《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及2021年公共卫生项目应结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立项及2021年公共卫生项目应结题项目,具体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结题验收项目目录》(附件1)。
二、工作内容
结题验收工作分为财务验收和任务验收。
(一)财务验收
各项目组及单位先行准备,财务审计及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任务验收
1.项目总结
结题项目负责人及单位科研管理人员按照申报时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 (http://www.bjhbkj.com:81/pub/toPubHome)“过程管理-项目结题”,由项目负责人填报《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结题报告书》(附件2)和附件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首页、专著封面及作者页、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联合攻关项目的科研合作协议书、合作单位经费转账单据等),所填报的研究资料和科研成果应为项目执行周期内的研究产出;单位对填报材料审核(使用说明见系统首页)无误后提交。
完成结题材料填报和审核提交后,打印装订结题报告书(单位盖章,原件,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于5月16日前报送至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学术部(地址: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710房间)。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合作单位应在结题报告书中签署意见。
2.组织验收
重点攻关和自主创新项目验收由我委统一组织,委托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基层普及和青年优才项目验收由区卫生健康委和承担单位分别负责。其中,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区属单位承担项目进行统一验收,非区属单位承担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区卫生健康委和自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5月18日前将验收安排(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验收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sfzxbgsh@sina.com),于5月31日前按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程序》(附件3)完成任务验收,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专家验收意见》(附件4)、结题验收会议专家签到表(原件)各一式一份书面报送至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学术部(地址: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710房间)。我委将对各区和自行验收单位的任务验收情况进行跟踪。
三、工作要求
结题验收是首发专项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与首发专项申请、项目立项以及科研管理绩效考核等挂钩。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结题材料,确保结题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关于打通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在京转化堵点若干措施》要求,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将汇交至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
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科技教育处王岩,83970661;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学术部张碧山、苏航,630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