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做好主动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要求,周密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持续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更新,方便公众集中获取信息和检索查询;在网站首页设置“通知公告”专栏,同步公开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录用、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决策公开。认真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坚持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 (2023年版)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北京市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等2份其他政策性文件草案,以及13项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汇总并公开意见收集反馈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加强执行公开。及时更新发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细则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依据。按期发布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结果。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栏目,及时公布应公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四)强化政策解读。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制定、同步出台、同步上网,提高问答式、图表式解读比例,方便公众获取和理解掌握。围绕改善医疗服务、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老龄健康服务、人口妇幼健康服务、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医药服务等,策划组织“学思想、护健康,推动首都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办实事解民忧提质增效护健康”系列媒体沟通会8场;委主要领导参加“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等直播访谈节目和新闻发布会。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保持网络、当面、信函、传真受理申请渠道全时畅通。全年接受当面申请和咨询20余次、电话咨询100余次,热心解答疑问,耐心倾听诉求,帮助确有困难的申请人梳理信息、填写申请。坚持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法答复、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8件,2022年度结转22件,已答复27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17件,未发生超期答复、不规范答复等问题。
(六)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平台建设。坚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委主要领导直接主管,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指导分管业务领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网站和新媒体达标创优建设,以考评要求为标准,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全面梳理栏目专题,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健全更新完善机制,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网站建设需持续加强调整更新,对照考评标准进一步规范完善栏目样式和主题设置,同时改进加强网站信息的实用性、易用性,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意识,提升对外电话、领导信箱、依申请公开和接诉即办等途径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的时效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jw.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