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主动公开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要求,常态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更新。梳理整合网站各类政府信息,将市政府公报、统计数据、采购与购买服务等内容进一步集中在“政务公开”专题集中发布,便于公众获取和检索查询。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服务性文件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发布,确保有关政策和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直达公众。
(二)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时维护更新官网“北京市新冠肺炎防控信息”专栏,每日按时发布首都疫情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服务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全局;根据实时热点及时推送疫苗接种、精准防控、防护管理等权威信息,编制更新发布防控指引51条,编发科普信息7000余条。
(三)做好决策公开。继续坚持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预公开制度,通过网站“意见征集”“通知公告”栏目,对《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份重要文件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汇总并公开意见收集反馈情况。
(四)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结合我委年度重点工作,对研究型病房建设、生育登记制度改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调整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等重点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宣传,同步上网公开并做好关联,方便公众获取和掌握。根据委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安排和进展,围绕智慧医疗、妇幼健康、爱国卫生运动、老龄工作、托育服务、功能疏解、两区建设、基层卫生等重点内容,通过媒体沟通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发布政策、宣传政策、推广经验。全年参加或组织各类新闻发布会159场,媒体沟通会15场,媒体采访35次,发布新闻稿30次。
(五)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确保信函、网络、传真申请受理渠道畅通;指定专人负责当面申请受理,面对面热心解答群众咨询,耐心倾听和帮助解决群众诉求,代为有困难的申请人填写申请单8人次。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3件,为我委历史之最;已答复260件,经沟通申请人主动撤销21件,其余22件正在按时限抓紧办理,未发生超期、未答复等问题。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主要领导直接主管,委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分管业务领域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嵌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政策研究、出台、执行等各个环节充分贯彻公开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改进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内容结构。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委内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和卫生健康工作内涵深化,在专题设置上有待进一步整合调整。
二是增强首都卫生健康政府信息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从公众关注和社会效益出发,在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科普宣传等方面更加贴近需求,增进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的认知和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jw.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