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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0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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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贯彻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落实好《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建设无烟党政机关认识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是营造无烟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健康北京、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具体实践。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均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列入约束性指标,在全国予以推动。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再次就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二、落实控烟主体责任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文件和法律法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控烟主体责任。要将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有专人负责,依法划定禁止吸烟区域,制止违法吸烟和不文明吸烟行为,经常开展单位内部的控烟检查工作。积极推动对本行业或者领域内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宣传培训,组织监督检查。各区爱卫办要努力推动辖区单位做好控烟工作。

    三、推进市级党政机关无烟环境建设

    2020年底前,市爱卫办将对市级党政机关进行控烟暗访评估,并通报暗访结果。市级党政机关要以上率下,全面落实控烟法规,加强单位无烟环境建设,依据《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见附件1、2)对本单位控烟工作开展自查自纠,12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含自查得分)和《控烟工作联系人情况表》(见附件3)上报至所在区爱卫办(见附件4)。相关区爱卫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工作推动和指导,收集辖区内市级党政机关反馈资料,并于12月24日前将《市级无烟党政机关达标情况表》(见附件5)反馈至市爱卫办邮箱。

    附件:1.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docx

                  2.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docx

                  3.控烟工作联系人情况表.docx

                  4.市级党政机关名单.docx

                  5.市级无烟党政机关达标情况表.docx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联系人:孙颖,崔良超;联系电话:64407357,83970690;邮箱:kongyanbeij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