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委:
现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联合制定的《2018年度北京市卫生健康工作(基层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
2018年度北京市卫生健康工作(基层卫生
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管理,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决定对全市2018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涉农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进行考核。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全面了解2018年度各区基层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及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情况,以进一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卫生科学发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和健康管理的获得感。
二、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覆盖16区,包括区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涉农区村卫生室(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不参加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包括现场考核、非现场考核两部分。
(一)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电话访谈、团队诊疗能力实操考核、现场复核等方式。其中部分资料由考核组负责回收,作为直接核分的依据。
1.社区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每区共考核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开展“智慧家医”模式、有实训室、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现场随机抽取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18年全部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中现场随机抽取。原则上排除参加过2016、2017年度市级社区卫生绩效考核和国家、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机构,排除运行不满1年的机构,排除无实体中心。如推荐或抽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未开展“智慧家医、实训室、先诊疗后结算”工作,可推荐另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独考核。
2.村级医疗卫生考核
每涉农区共考核2家政府购买服务村卫生室,其中推荐1家、现场在2018年运行的村卫生室报表名单中随机抽取1家。被考核村卫生室应运行至少满1年、2家村卫生室必须隶属于不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排除参加过2017年度市级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的村卫生室。
(二)非现场考核
部分直接核分指标,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各区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各区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核分;其中,居民、基层卫生人员、村级医疗满意度指标以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社区卫生绩效考核
《北京市2018年度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指标》(附件1),包括服务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管理、社会评价、探索创新五部分,其中,探索创新作为正向激励性指标(3分),总计103分。
智慧家医模式、实训室建设及应用、先诊疗后结算仅在推荐中心考核。其他所有考核指标(含团队诊疗能力考核、全科预约诊疗服务模式),均在两个中心进行,两个中心平均得分作为相关项目的区级得分。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满意度等内容,总分为100分。考核依据为《北京市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京卫疾控〔2018〕113号)。
(三)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19号),制订《北京市2018年度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指标》(附件2),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执业管理、服务效果、探索创新五部分。其中,探索创新作为正向激励性指标(3分),总计103分。
五、现场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19年3月5日—8日,每区考核1天。
(二)考核组组成
共设立4个市级考核组,其中每组设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村级医疗卫生考核团队(涉农区)。
(三)考核流程
1.各考核组乘车前往被考核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健康委)。
2.按要求随机抽出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所村卫生室(涉农区)。
3.专家查阅、收集区级资料(附件3)。
4.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并查阅、收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考核资料(附件3)。
5.考核结束,现场不做统一反馈。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应用,一是在市级层面以不同形式进行通报;二是作为市对区医改考核奖励资金拨付依据;三是考核等次作为各区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比例的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要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各项考核筹备工作,确保考核顺利实施,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金礼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人员正常工作等影响考核秩序情况的发生。各区及考核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相关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考核效率。
(二)请各区将推荐机构和联络员名单(附件4),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至市社管中心,
邮箱:bjsgzxzgk@bjchfp.gov.cn。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联系人:宗保国(社区卫生)、李志敬(村级医疗)、陈鑫(基本公卫);联系电话:83970796、83978490 、83970621。
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基层卫生处)联系人:林文慧;联系电话:83970039。
市社管中心联系人:赵京(社区卫生);联系电话:63691113。
附件:1.北京市2018年度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2.北京市2018年度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3.各区材料准备要求
4.各区回执
北京市2018年度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指标.docx
区级材料准备要求.docx
各区回执.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