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卫生局
- [实施日期] 2008-07-18
- [成文日期] 2008-07-18
- [发文字号] 京卫医 〔2008〕 189号
- [废止日期] ----------
- [发布日期] 2008-07-1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院,各采供血机构:
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北京市卫生局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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