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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2. [发文单位] 北京市卫生局
  3. [实施日期] 2008-07-18
  4. [成文日期] 2008-07-18
  5. [发文字号] 京卫医 〔2008〕 189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08-07-18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通知

  •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院,各采供血机构:

      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北京市卫生局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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