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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2. [发文单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2018-05-01
  4. [成文日期] 2018-04-27
  5. [发文字号] -- 〔--〕 --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18-04-27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制定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等临床用血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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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原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5〕437号)精神,为保障临床用血需求,现对部分临床用血收费项目名称进行调整,并制定相关收费项目标准。文件发布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上浮为零。具体事项如下:

    一、将“Rh(D)阴性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Rh(D)阳性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项目名称统一为“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收费标准为860元/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

    二、“混合浓缩血小板”收费标准为1260元/治疗量(≥2.0×1011个血小板)。

    三、“混合去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收费标准为1280元/治疗量(≥2.0×1011个血小板)。

    四、血站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五、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临床用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报告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