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
一、起草背景
2024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24〕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遵循乡村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律,以乡村两级为重点,补齐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短板,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践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各方面力量和政策措施协同推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并明确8项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推进首都健康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按照2024年11月召开的全国健康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对标国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等17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国家《指导意见》框架为基本遵循,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3个部分。
二、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健康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到2030年,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居民能够便捷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医疗卫生负担可承受;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重大疾病危害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到2035年,建成符合北京实际、群众可感可及的健康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差距和居民健康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对标国家《指导意见》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北京市落实有关工作的具体举措,提出8项具体任务:
一是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北京市加快提升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工作方案》,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管理运行体系,持续推进村卫生室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全面一体化管理。二是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控网络。提升农村地区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置重点传染病,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健全村(居)公共卫生工作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协调联动,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治理机制。三是强化乡村中医药服务。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力争100%的实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设置和中医医师配备全覆盖,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区级中医医院有序开展“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建设实现全覆盖。推进中医药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四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聚焦癌症、心血管病、脑卒中、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人群,以及儿童、妇女、老人等重点人群,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切实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优化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服务内涵。五是改善乡村健康环境。系统推进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共同做好农村健康环境建设工作。六是普及乡村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落实《北京市“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农村地区全民健身工作,推进体育和营养指导普及,把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七是发展乡村健康产业。推动多元发展,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推出具有首都文化内涵和体验特色的乡村旅游资源产品,启动北京中医药文旅消费季行动。八是做好分层分类精准帮扶。进一步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及时做好分类救治,树牢底线思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致贫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与相关单位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健康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市级统筹协调、区级工作落实,形成支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我市“百千工程”工作,将健康理念融入乡村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各有关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协调各方资源,加强工作保障,统筹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开展健康乡村建设成效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加强宣传交流,各有关部门、各区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做法,强化互学互鉴,广泛深入宣传健康乡村建设行动取得的进展成效,点面结合,推动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更加扎实的进展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