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語
FRANÇAIS
ENGLISH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用户中心  无障碍
北京政务服务网
智能问答
首都之窗
搜本网 一网通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建筑工地防控指引(第三版)
日期:2022-03-19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分享:

  •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建筑工地等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

    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文件精神,落实四方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防控新冠肺炎各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定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总体方案,方案要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的应对流程。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统筹管理,各参建单位要强化单位内部员工体温监测、症状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北京健康宝”、“行程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发现劳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四、用人单位应加强进京劳务人员的源头管控,在当地进行不少于14天的健康监测,掌握拟进京劳务人员的健康情况。

    五、进返京劳务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现行进返京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六、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应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按要求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七、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式管理。加强出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外单位人员出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并利用“北京健康宝”、“行程码”等手段,实行“绿码”准入制。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拒绝进场。

    八、施工现场人员原则上应实行分区分时管理,新进场人员须进行7天健康监测。人员入场后原则上按批次、地区分开居住,楼与楼、楼层与楼层、房间与房间之间要相对独立,尽量减少人员交叉流动。会议、教育培训、就餐、洗漱要分时段组织,降低交叉传染风险。

    九、提供集体住宿的施工单位要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十、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全体人员要熟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等预防新冠肺炎的各项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培养人员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防病意识。

    十一、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十二、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十三、本指引未提及的内容应按照市住建委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建筑工地防控指引(第三版)2022-3-17(1)(1).doc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建议意见 法律声明

    健康北京APP

    健康北京公众号
    主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技术支持: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6 京公网安备 110402450046号 京ICP备140238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