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地区)爱卫会,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首都无烟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据《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荐2019年度首都控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关于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条例》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控烟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首都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控烟工作的积极性,加快首都无烟环境建设。
二、推荐原则
(一)民主、公开、公正原则。推荐程序一律公开,候选单位和个人要在本部门或本单位内公示。
(二)高标准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程序,确保在控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入选,达到优选先进的目的。
(三)面向基层原则。控烟工作涉及面广泛,推荐应向基层、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为参与首都控烟工作的各级各类具有法人资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
(二)推荐重点是在开展控烟组织协调、监督执法、宣传教育、戒烟服务、志愿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三)对评选为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
(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推荐方式
(一)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军委后勤保障部爱卫办负责本系统控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各区(地区)爱卫办负责本区(地区)控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控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四)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五)市控烟志愿者总队负责首都控烟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六)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推荐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推荐上报的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审定。
五、时间安排
请各区(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2019年首都控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2、附件3)电子版上报市控烟办邮箱:kongyanbeijing@126.com,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和推荐表(详见附件4、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疾控中心控烟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颖,崔良超;联系电话:64407357,83970690
联系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市疾控中心北院)
附件:1.2019年度首都控烟工作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