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重点对照日常履职清单逐项梳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卫生健康工作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和健康北京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46项市级绩效任务全部完成,318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高效履职
1.立足城市战略定位,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布局。一是加快市属医疗资源疏解项目规划建设。朝阳医院东院、友谊医院通州院区二期开诊运行;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基本完工,口腔医院迁建、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二期推进装修及机电管线安装施工,首儿所附属儿童医院通州院区项目已取得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安定医院新院区完成设计招标和项目方案设计,宣武医院房山院区暨国家医学中心项目、儿童医院新院区项目已提前核准勘察设计招标方案并下拨前期经费,中医医院新院区取得“多规合一”初审意见,佑安医院新院区基本确定在大兴团河地区选址建设,加快推进妇产医院新院区选址,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项目取得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报告批复,北京急救中心整体迁建意见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二是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医疗卫生建设。交钥匙新建医院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9月28日移交雄安新区,目前已开诊试运;组织宣武医院与雄安新区管委会签署办医支持合作协议;为雄安新区代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8人;持续组织宣武、中医等医院与雄安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通过带教、技术培训、手术、远程会诊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当地的医疗技术水平。三是推动京津冀医疗卫生资源共建共享。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京津冀卫生健康协同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北京医疗卫生资源与廊坊北三县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医疗卫生资源疏解、区域辐射带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政策协同等各项任务落实;持续组织在京医疗卫生资源与雄安新区、廊坊北三县、河北张家口等重点地区合作开展对口支持合作,通过派驻专家、开展技术合作、人才交流、专业知识培训和远程诊疗等形式,不断提升合作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国际医院项目建设。遴选本市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医院,增加10家试点医院;起草完成本市外籍患者就诊指南、《北京市国际医疗服务质控指标(2023年版)》;昌平区国际医院项目—北京高博医院已通过专家审核,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安贞东方医院附属车道结构、屋面防水以及地下室房心回填土、基坑回填等工作基本完成;北大口腔医院国际化门诊项目已完成关键临床装备招标采购。五是深入推进医院周边交通综合治理。会签下发《2023年医院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目前中心城区69家医院平均预约就诊率达到90%以上,预约就诊时间精确到30分钟以内,重点医院上下午出诊单元比例持续保持达到1.2:1。
2.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制定实施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全市共投入28.88亿元,用于新建、改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完善诊疗设备配置。二是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备标准,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开展2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病特色科室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量同比增长28.2%。三是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健全基层预约转诊制度规范。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转诊促进分级诊疗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转诊基础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深入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实现了22家市属三级医院通过基层预约转诊平台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放转诊号源。为规范医疗联合体医疗机构转诊行为,制定印发了《北京市医疗联合体转诊规范》、《医疗联合体七类慢病双向转诊标准》,有效规范医疗联合体医疗机构转诊行为。四是增加发热等11类症状患者诊疗服务。34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发热诊区,通过转型发热哨点、设置发热诊室或指定专门区域等方式,为患有发热等11类症状的患者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全年接诊11类症状患者人次数合计564.6万人次,累计管理居家康复治疗人员数29.2万人。五是加强专科医联体建设,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症等市级专科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23〕27号),明确市级肿瘤、重症、康复专科医联体核心医院及意向合作单位,要求各相关医院加快推进签约工作并启动业务合作。截至目前,已建立重症医联体9个,康复医联体3个,肿瘤医联体5个,共17个专科医联体,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六是优化调整服务结构,提升儿科、精神、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能力。为有效改善本市儿科资源分配问题,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市药监局印发《关于推进第六批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23〕27号),全市儿科医联体成员单位达到30家以上,进一步扩大了紧密型儿科医联体覆盖范围。针对儿童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为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印发了《关于做好秋冬季儿童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做好监测分析、维护就医秩序,强化儿科服务、提高基层诊疗能力,畅通转诊通道、关注重症患儿救治,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宣传引导。同时,及时提供儿科夜间急诊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引导就近就医,优化服务结构;全市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精神医学相关科室并开设常规门诊比例达69.93%;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合并传染病和躯体疾病多学科协作救治的工作方案》,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融入社区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比例达75%以上;推进康复机构转型,顺义区第二医院、密云区鼓楼医院通过康复转型医疗机构验收,做好康复医学科设置工作,开展康复治疗师转岗培训;推进改善护理服务工作,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北京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评价细则(试行)》。七是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宣传,提高签约服务影响力,引导社区居民主动签约;制定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条措施,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制定《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评价指标(2023版)》,完成年度签约服务督导检查,加强签约数据质控。八是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与乡村医疗队伍建设。联合制定《关于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课程学习,3万余人参加;委托首都医科大学开展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人员定向培养,招生200余名。九是开展农村乡镇卫生院手拉手帮带。支援受援双方均完成城乡对口支援协议签订,印发《2022-2025年北京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前三季度派出帮扶人员2405人次,线上线下开展学术讲座1653次,培训达27983人次,接收受援医院人员到支援医院进修178人次;开展对口支援补贴经费审核发放工作;组织35名退休医学专家赴生态涵养区34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支援工作。
3.织牢公卫防护网,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一是推进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各区卫生健康委加挂区疾控局牌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委编办印发的市疾控局三定方案,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二是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印发《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汇编,印发《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北京市猴痘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相关培训、演练及宣传活动;印发《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相关标准及规范(2023年修订版)》,指导各区持续优化完善院前医疗急救设施空间布局,2023年全市共新建3处、优化调整8处急救工作站,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满足率稳定在98%以上。三是做好疫情监测评估与防疫保障。稳妥实施“乙类乙管”政策,制定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分级分类采取响应措施,已完成48期监测预警分析报告,准确预测疫情高峰时间和规模,有序应对多轮新冠疫情波动和秋冬季多种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病原体重叠、交替达峰的复杂局面;完成全市新冠疫苗接种点优化设置和市区两级新冠疫苗接种专班组建工作,继续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四是加强药品储备和应急救护设施储备。印发《市级公共卫生医用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2023年版》,组织编制北京120院前急救系统“平急结合”快速转换工作方案,完成公共卫生医用应急物资市级督导检查;为全市94家二级以上医院配置1.57万台(套)重症救治设备,94家医院准备可转化重症救治床位2876张;全市培训重症救治医护人员3万人;持续开展全市和重点医院发热门诊日监测工作。五是深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完成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工作任务,健康中国行动考核中北京市在指标水平稳定在全国第一梯队;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地落实,指导各区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实践;注重关口前移,建成市级97家健康促进幼儿园,培养幼儿基本行为习惯,提高科学养育能力,改善园所家庭环境;组织健康科普“五进”(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开展615场线下线上健康宣传活动,惠及近9万人;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举办近3万场健康大课堂,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遴选近千名第四批科普专家,指导各区成立区级科普专家团队;每月开展全市周末卫生日活动,推动各区高质量开展国家卫生区创建复审工作,东西城等10个区已通过全国复审,丰台区、大兴区已通过国家专家组现场评估。
4.落实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加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全部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整改期间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深刻吸取4·18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系统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目录,牵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范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坚决遏制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二是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就医秩序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并督促医疗机构整改;开展2023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保卫干部培训,共培训150余人次;持续推进全市医院安全保卫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推广使用北京市重点人员系统;完成对全市728家医院、21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备案;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感知设施摸底和上报工作。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涉医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打击“号贩子”暨重点医院内外秩序整治行动查获各类扰序违法人员3683人次、移交行政执法部门扣车1292辆;全市核查非法行医线索1984条,核查属实241条;查处非法行医320户次,做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263件,罚没款1907.75万元,没收器械4106件,没收药品61箱,移送公安部门及食药部门线索9件;全市核查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线索1100条,核查属实97条;查处非法行医126户次,做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107件,罚没款433.50万元,没收器械666件,没收药品15箱,移送市场监管等部门线索7件。四是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累计完成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4423件,累计获得数据43177条。监测指标涵盖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有机污染、食源性致病菌等。
5.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深化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一是推动安宁疗护中心和老年护理中心建设。完成6家转型安宁疗护中心建设机构和11家转型老年护理中心建设医疗机构,建设安宁疗护床位300张、老年护理床位230张。二是扎实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组织全市老年心理关爱项目,对37个试点社区的3509名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与评估和心理健康分级指导与干预,为1.2万余名老年人提供免费口腔健康服务;开展失能健康管理项目,累计筛查重点老年人32.4万人次,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7.8万人次。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达98.7%,提前超额完成国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指标。三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会同民政、发改等12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着力破解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依托北京老年医院建设北京市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科普讲座、人员培训、照护指导、远程会诊服务。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2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3个;32个社区村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6.聚焦优生优育服务,推进妇幼健康工作品质提升。一是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率先在省级层面明确普惠托育价格和补贴,启动普惠托育服务试点,产出6700多个普惠托位;在全国率先发布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建立托育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出台托育机构综合监管实施方案、预付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提升55家托育机构,全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达到150家,完成年度4万余个托位任务目标,成功申请首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托位任务落实、普惠托育政策、安全质量监管三大子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完善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推动优化生育政策落实。三是实施母婴安全筑基行动,开展区域母婴安全筑基评价,对助产机构开展27次危重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飞行检查;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制定北京市优质生育咨询门诊评估标准,完成市级评估,提升孕前优生服务水平;推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开展市级爱婴医院复核和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建设评估,确定爱婴医院104家,累计建成儿童健康友好社区96家。
7.推动信息协同互联,支持数字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一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目前全市共有65家互联网医院、245家可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的总诊疗量为192.06万人次;起草完善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二是大力提升医疗信息化和数据互联互通水平,在“京通”小程序设置“健康服务”模块,作为我市群众看病就医服务的总入口,集成医疗、医保、医药服务功能,上线5大板块24个应用,实现一个入口、一次登录、高频优先、三医联动;加强医疗机构、用户体系和支付手段的统筹,大力推动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优化升级全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服务功能,270家医院实现平台挂号,110家医院实现医保移动支付、检验报告和医疗影像查询;12家互联网医院通过全市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实现线上问诊、快递送药统一入口。三是加强短缺药品保障供应能力建设。开展短缺药监测及市、区、机构三级信息直报,及时处理药品短缺情况,开展分级应对;形成年度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报告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8.推进中医药薪火传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印发《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三名“工作室”陈列室建设指引》;完成“三名”传承工作室、门人传承工作站、传人传承工作站、示范案例、稀缺资源和代表性成果的评审与立项;遴选确定北京儿童医院、北京中医医院、东直门医院等三家医疗机构为市级中医专科医学中心试点建设单位,确定北京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作为北京市级旗舰医院,确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生殖医学科等50个科室作为北京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单位;支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印发《北京市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医药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北京市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实施备案,首都国医名师贺思圣前门国医堂中医诊所开业,首都国医名师林洪生中医诊所开业;丰台区由社会资本举办的南诚中西医结合医院已通过审批,房山区建立由企业投资的恭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服务国家战略和“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卫生健康国际合作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援几内亚、援瓦努阿图医疗队轮换交接。第24批援几内亚医疗队队长王振常等同志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我市1个集体(第29批援几内亚中国医疗队)和2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高质量完成2023年服贸会“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及“北京国际医学论坛”筹办工作;专题公益展区等5大展台获评服贸会线下优秀展位,公共卫生高峰论坛荣获2023年服贸会优秀会议活动,为服贸会平台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1.严格行政执法。一是依法行政主要指标均已达标,行政执法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到92.55%,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达到100%。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及本市有关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栏目,主动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过程信息并动态调整。三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涉刑案件线上移送(接收)及时率已达100%。
2.规范行政行为。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稳步有序开展制定《北京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立项论证工作,结合立法重点、难点开展立法调研,形成立项申请报告初稿。完成《北京市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2部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组织开展《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调研。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要求报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9件,依法备案委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三是按照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本年度市卫生健康委办理行政复议的案件均按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政府提交了答复材料及证据,提交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和复议机关工作要求。四是行政应诉工作及出庭应诉符合规范。在行政应诉答辩、举证、出庭、庭审、配合风险化解、回复落实司法建议、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等方面,均不存在问题。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效能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一是落实“一证(照)通办”工作要求。推出4项“一证(照)通办”事项,实现办事企业群众仅需提供最多一项证(照)材料即可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的目标。二是完成持续清理规范证明工作,将证明清理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日常管理,严格核查事项办事指南所需材料。三是切实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编制本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2.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策文件、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和更新;加强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达标创优建设,健全更新完善机制,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认真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坚持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2份其他政策性文件草案、13项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更新发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细则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依据。按期发布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结果。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制定、同步出台、同步上网,提高问答式、图表式解读比例,方便公众获取和理解掌握;策划组织“学思想、护健康,推动首都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办实事 解民忧 提质增效护健康”等系列媒体沟通会8场;委主要领导参加“市民对话一把手 提案办理面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中国援外医疗队派遣60周年”等直播访谈节目和新闻发布会,全方位展示首都卫生健康领域亮点举措。
3.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创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接诉即办工作质量的通知》,组织开展行业问题“每月一题”专项治理行动,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调度推进,对排名靠后的13家单位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加强对复杂疑难工单的协调督办,群众通过接诉即办咨询、建议、投诉均在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市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得到及时解决。接诉即办“三率”成绩明显提升,响应、解决、满意“三率”综合平均成绩达到99.33分,进入全市接诉即办先进单位行列。
(四)严格财务管理,提升财政效益
1.加强成本控制,做实做优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评价预算项目全覆盖。2023年度预算绩效中期监控实现全覆盖,加快督促各预算绩效目标纠偏、修订及实现。优化卫生预算绩效指标库并组织多轮绩效编制审核,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性。深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梳理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部门整体运行成本,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2.严格预算执行,全力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市级预算管理要求,从严从紧编制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按5%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额度,压减金额达730万元;年中按市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1349万元。及时督促各直属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结转结余率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每月全面梳理委机关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公布机关处室经费支出进度,推动各单位加快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超额完成全年预留832平台采购份额,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建设;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组织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财政绩效审计。一是依法履行各项内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全年未出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违反三公经费管理及被依纪予以移送的情况。不存在虚报数据多申领财政资金、预算收入、成本管控不严、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不衔接不匹配、支出效益低、资金长期闲置的情况。二是组织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问题清单,逐条梳理,明确重点,压实责任,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整改报告,将整改完成情况据实报送市政府及审计部门,未出现屡查屡犯等审计问题。三是制定13项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4项地方标准规范,修订完善49项内部管理制度,清理长期挂账往来资金4305万元,清理处置待报废资产1560万元。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首都发展能力;积极服务国家大局,深入推进京津冀卫生健康协同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持续提升安全治理能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以健康为中心,健全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人口发展支撑保障,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扎实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