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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1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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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卫生健康工作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和健康北京建设,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服务保障任务,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服务保障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圆满完成30项市级绩效任务。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高效履职

    1.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和冬奥服务保障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党的二十大服务保障工作。中央层面,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疫情防控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保障任务。北京市层面,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组,选派95名保障人员,共接诊患者431人次,包括代表12人次、工作人员419人次,转诊7人次;累计完成7次风险评估并提交书面报告,会议期间累计健康监测179249人次,发现异常情况18人次,及时排查风险,确保安全。二是精益求精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服务保障。完善闭环管理制度设计,会同北京冬奥组委制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类闭环管理指引》等纲领性文件,制定发布第一版和第二版《防疫手册》,开创了“闭环与社会面完全切割分离,环内坚持严格闭环管理、每日核酸检测等防控策略,社会面严防死守、动态清零”的带疫办赛模式;压实人员派出方和使用方双重责任,组织制定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签约住宿设施和工作人员(志愿者)集中驻地医疗防疫人员选派方案》,按照区分闭环内外、分类施策、动态调整的原则,配足配齐保障力量,直接参与冬奥会保障的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共5314人,实现了“零感染”的工作目标;强化闭环签约酒店和集中驻地防疫,组织制定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签约住宿设施和工作人员(志愿者)集中驻地医疗防疫保障方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签约住宿设施和工作人员(志愿者)集中驻地传染病和公共卫生监测方案》,压实“四方责任”,细化闭环管理等防疫措施,明确疫情防控具体内容,实现了冬(残)奥会期间签约酒店服务保障人员、交通保障人员“零感染”的工作目标;不断优化调整诊疗防控政策确保精彩办赛,Ct值调整相关政策被《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吸纳,成功应用于国家抗疫实践;严密细致有序落实移出防疫,组织制定并会同赛事综合保障组印发《北京市涉冬奥赛事相关人员移出期防疫管理分类实施细则》,坚持21天管理底线、闭环内集中隔离底线、风险人群足不出屋底线,全面守住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风险不外溢的最后防线。

    2.坚持发展安全并重,科学精准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科学高效统筹全市流调工作。制定下发《北京市冬(残)奥会期间北京市级新冠肺炎流调队伍建设及应急调派工作方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技术指南(2022年第一版)》《高校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方案》《高校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复阳事件处置指引》《国庆前后疫情防控流调溯源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充实我市流调队伍,统筹调度全市流调力量,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围绕基层环境治理,聚焦社区堆物堆料、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群众关心问题,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周末卫生日”活动。动员各社区、村、单位4.4万余个,群众194.8万余人次,累计清理堆物堆料、小广告、卫生死角65.2万余处,清运垃圾17.6万余吨;启动首都防疫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提供九类728部健康科普视频,重点面向涉疫隔离人员、封管控区人员、定点医院收治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开展健康知识科普,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截至目前,向隔离点提供心理援助服务6.8万人次,播放健康视频1.5万条,健康教育受众12.7万人,向中、高风险地区提供心理援助服务5.9万人次,健康教育受众17.4万人,向定点医院提供心理援助服务104人次,播放健康视频677条,健康教育受众7770人次。三是全面落实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各项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京防组医发〔2022〕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隔离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京防组医发〔2022〕4号)《规模性疫情场景下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京防组医发〔2022〕13号),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不同风险等级区域人群就医服务,推进分类分层保障机制。同时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可疑阳性结果复核指引(试行)》等文件,规范检测流程,明确管理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核酸检测质量安全。

    3.强化规划战略引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布局

    一是加快市级医疗卫生资源疏解项目建设。目前朝阳医院东院已完工,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基本完成内装修,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基本完成外装修,口腔医院迁建、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二期、友谊医院通州院区二期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正在进行机电管线安装及装修施工,卫生职业学院正在开展主体结构施工,首儿所附属儿童医院通州院区项目目前已完成土护降施工,正在优化完善建设方案,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已完成土护降施工、施工总包招标,取得施工登记意见函(三函),启动主体施工,安定医院大兴院区项目持续推进前期手续办理,正在开展设计招标工作准备,宣武医院房山院区、儿童医院新院区结合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和全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前期手续办理。二是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向北三县延伸布局。持续加强友谊医院、首儿所与通州区妇幼保健院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建设,签署合作协议,在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不断提升副中心医疗技术水平;完善并签署了新一轮京冀张巩固深化医疗卫生发展框架协议,督促落实相关任务;持续推动友谊、安贞等医院与北三县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带教、技术培训、手术、远程会诊等诊疗活动,帮扶重点科室22个,派驻专家163人次,带教415人次,开展专业技术培训944人次,远程会诊100人次,开展手术1885人次,双向转诊96人次。三是在医疗领域实施补短板项目。推动实施新一轮回天地区行动计划,积水潭回龙观院区二期目前实现主体结构封顶,正在进行机电管线和外装修施工;长庚医院二期进行主体钢结构施工。四是实施第三批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首都医科大学研究型医院,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等10家单位启动了第三批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指导首都医科大学优化完善研究型医院建设方案。五是加强国际医疗服务供给。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积水潭医院新龙泽院区国际医疗部已建成,开始收治病人;召开国际医疗服务质控专家会,举办国际医疗服务质控论坛,开展北京市国际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情况调查,组织制定《北京市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医院遴选标准》和《北京市国际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指标》,提升国际医疗服务质量。

    4.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优化疫情期间涉疫风险人员分类分层保障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就医需求的通知》(京防组医发〔2022〕10号),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不同风险等级区域人群就医服务,推进分类分层保障机制;对各区涉疫风险人员医疗保障情况开展监测。二是落实预约诊疗服务制度。印发实施《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完成《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的风险评估及社会公众意见征求。三是督促落实市优化基层转诊预约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基层卫生预约转诊服务平台使用情况专题调研,部署2022年度预约转诊工作,通过会议、微信群通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开通转诊权限。截至目前,全市8995名基层医务人员具备转诊权限,通过平台提供转诊服务18526人次。四是支持社会办医主体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印发《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评价指标(2022年版)》(京卫基层〔2022〕7号),将基层预约转诊工作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截至目前,全市有家庭医生团队5850个,较2021年增加332个,签约879.4万人,签约率40.2%,较2021年提高2个百分点。五是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下发《关于推进第二批紧密型医联体基本医保总额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会同市医保中心对6个区6家综合医联体自评符合试点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指导。六是增加优质便捷基层医疗服务。在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大兴区、密云区和经开区等8个区开工建设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并组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习新标准。七是细化社区用药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用药登记系统,优化工作流程,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社区用药情况进行督导,在全市3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药品需求登记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100%开展药品需求登记服务,精准补充药品种类,截至目前共有13065人次进行了药品需求登记。八是持续推动试点区开展健联体试点工作。东城区重点围绕0-18岁“一小”人群提供全链条服务;西城区探索建立复兴月坛、丰盛金融街两个健联体;怀柔区以区医院和中医院为龙头,以老年健康为突破口构建健联体,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化医养康深度融合举措;平谷区探索将全区打造成中医和西医两个健联体,促进分级诊疗工作,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5.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是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工作。按照中央部署,深入研究我市疾病防控体系改革工作,设立疾病防控体系改革专班,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接,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与市委编办一起制定了《北京市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健康追访,共追访购药人员43.75万人,其中出现发热症状1.98万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健康监测、预检分诊、信息登记、初筛隔离等工作,发挥疫情检测哨点作用。三是强化院前急救能力。完成465处规划院前急救设施建设验收,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平均反应时间接近12分钟,急救呼叫满足率稳定在97%以上。四是加大自动体外除颤器应用培训力度。完成地铁站点、公交场站、商圈、景区等场所从业人员急救培训10.5万人次。五是完善120急救呼叫的文字信息传送、语音呼叫功能。与中国聋人协会等单位合作共同研发启用了“无障碍急救平台”小程序,方便听障人士通过手机文字转译语音功能一键呼叫120。

    6.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响应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022年4月30日,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22〕10号)。二是开展失能失智老人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失能失智老年人管理项目的通知》《2022年失能失智老年人管理项目工作规范》《关于做好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应用子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举办“北京市失能失智老年人管理业务培训会”,截至目前,全市已注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29家,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评估16.5万人,失能失智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到86.4%。三是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北京市安宁疗护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制定《北京市安宁疗护中心转型机构预评估标准》,通过机构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估,确定北京市第六医院、北京市回民医院、北京市海淀医院、北京市通州区老年病医院开展安宁疗护中心转型建设,给予转型资金支持,目前4家单位安宁疗护中心已完成装修改造、设备采购,并投入运行。

    7.聚焦群众需求办实事,推进妇幼健康工作品质提升

    一是推动线上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开发线上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功能,实现孕妇线上办理北京市母子健康手册,并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高效、更智能的妇幼健康服务。二是推进母婴友好医院建设。完善评估细则与推进计划,组织开展培训与经验分享,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完成母婴友好医院市级评估,确定34家医疗机构通过2022年母婴友好医院评估。三是扩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病种。科学确定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新增病种,在全市范围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病种由3种扩增至12种。四是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确定海淀医院、海淀区妇幼保健院、丰台区妇幼保健院、门头沟区医院、房山区第一医院、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密云区妇幼保健院等8家医院为第5批紧密型儿科医联体成员单位,全市儿科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累计达到26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门急诊服务进一步规范。五是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的补需方精神,对原有普惠试点工作通知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向托育机构、各区卫生健康委征求意见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的支持,经机构申报、区级推荐、市级组织创建、各区复核及公示,已确定50家示范托育机构。

    8.增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一是推进传染病条例的制定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紧跟国家立法和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进程,稳步推进本市有关传染病防治地方立法工作。二是推动北京智慧医疗健康重点项目建设。个人健康记录应用场景初步完成4771万人的健康相关信息归集,数据来源于市平台电子病历、卫生统计、健康档案、基层公卫、妇幼保健、免疫规划、健康体检等7个信息系统以及16个区平台数据。三是完成市属医院行业智慧城市规划评审。四是完成健康云节点核验监管。完成11家健康云服务商机房核验工作,督促健康云服务商进行云平台三级等保测评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1.严格行政执法。一是依法行政主要指标均已达标,行政执法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到89.38%,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达到113.14%。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及本市有关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下,开设行政执法公示栏目,主动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过程信息并动态调整。三是在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涉刑案件线上移送(接收)及时率已达100%。

    2.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履行政府立法程序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成废止《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紧跟国家立法进程,稳步推进传染病防治地方立法;完成修改《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的立法研究;启动对《北京市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要求报备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6件;按时限、按要求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经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均不存在严重合法性问题,也不存在未按照要求整改问题。三是按照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本年度市卫生健康委办理行政复议的案件均按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政府提交了答复材料及证据,提交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和复议机关工作要求。四是行政应诉工作及出庭应诉符合规范。在行政应诉答辩、举证、出庭、庭审、配合风险化解、回复落实司法建议、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等方面,均不存在问题,也未因此导致败诉。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效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告知承诺制。制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办理的通知》等文件,25项告知承诺办理事项均按一般办理方式和告知承诺办理方式的要求分设办理项,并公开告知承诺书。二是推进企业和群众“一件事”集成服务。组织完成“出生一件事”和“死亡一件事”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三是推进“全程网办”。以为群众办实事增便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根本宗旨,深入开展“全程网办”。

    2.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充分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全部制作解读文件,同步网络公开并做好关联;注重解读质量,简明扼要,方便公众理解掌握;不断改进网站建设,根据新标准动态调整网站框架和内容设置。三是多种形式强化政策解读。以媒体沟通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发布和解读政策。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159场、媒体沟通会15场、媒体采访35次;参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208场,每日发布疫情通报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数据;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

    3.扎实做好接诉即办。一是坚持以《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的通知》为依据,建立完善接诉即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接诉即办工作方案,成立接诉即办工作专班。二是加强对一线接诉即办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三级医院主责部门负责人接诉即办工作业务培训和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学习交流会议,邀请市民热线中心和市委党校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培训250余人次,推动系统接诉即办能力素质提升。三是加强对群众咨询、意见建议、投诉举报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编印《接诉即办工作周报》35期,下发《月“三率”考核情况通报》11期,编印《接诉即办专刊》8期,对投诉量大、屡治无效的高频、热点、焦点诉求开展专题分析。本年度全系统接诉即办“三率”综合成绩达到93.66分,与去年同期相比高出5.25分,取得历史性突破成绩。

    (四)严格财务管理,提升财政效益

    1.加强成本控制,做实做优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成中央转地方项目资金、本级项目资金、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完成北京市预约挂号平台运行补助经费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全部工作;开展老龄健康事业发展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完成对医改考核奖励、农村地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生活补助和冬奥会三项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的绩效自评工作。二是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预算项目绩效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根据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历年填报情况,梳理绩效指标,完善分行业、分领域核心指标体系。

    2.严格预算执行,全力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一是在预算执行方面,厉行节约,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按照50%的比例压减了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上缴市财政1137万元;及时督促各直属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结转结余率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每月全面梳理委机关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公布机关处室经费支出进度,以此推动各单位加快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切实提高经费保障质效。二是在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超额完成全年预留832平台采购份额,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建设;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组织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财政绩效审计。一是遵守财经法规和纪律,全年未出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违反三公经费管理及被依纪予以移送的情况。二是不存在虚报数据多申领财政资金、预算收入、财政性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违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成本管控不严、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不衔接不匹配、支出效益低、资金长期闲置的情况。三是按照市审计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整改报告,组织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将整改完成情况据实报送市审计局,未出现屡查屡犯的审计问题。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新冠疫情感染等传染病威胁依然严峻,重大慢性病成为影响本市居民的主要疾病负担,首都公共卫生治理水平和应急管理体系需要持续加强。老龄化速度加快,生育政策调整等对康复护理、全科医学、儿科、精神卫生等服务水平和效率提出新挑战。医疗卫生科技协同创新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奋力推进新时代首都卫生健康现代化新征程。慎终如始抓好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医疗资源调配和重症救治,着力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与首都安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康北京建设,构建完善托育、妇幼、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力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稳步、持续、高效推进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