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发热筛查哨点(发热诊室)建设任务。为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及标准
(一)新建改建1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西城区3所(2020年度未开工建设2所、新建1所),丰台区1所(2020年度未开工建设),房山区1所,昌平区1所,大兴区3所,经济技术开发区1所,顺义区2所,延庆区1所(详见附件1)。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建设。
(二)建设48个社区卫生发热筛查哨点(发热诊室)(详见附件2)。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设置基本标准》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舱式发热筛查哨点建设标准(试行)》建设。
二、建设时间
(一)新建改建1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
(二)48个社区卫生发热筛查哨点(发热诊室)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各区要对照建设任务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建设工期,推进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二)提前谋划、及早部署。按照《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2020-2022年我市应新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所,目前部分区开工建设进展缓慢。为确保2022年按时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各区要提早谋划,鼓励提前建设,尤其是建设任务较重的东城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应早着手、早发力。
各区在行政区划调整中新增设的街道,要按照一个街道(乡镇)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及时纳入建设规划,实现动态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管理与考核验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发热筛查哨点两项建设任务已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2021年度考评任务指标及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区绩效考核指标。各区要密切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对各区建设进度进行督导和通报。
附件:1.2020-2022年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清单
2.2021年度各区发热筛查哨点(发热诊室)建设清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