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置行政执法岗位8个,均为A类执法岗位;在岗关联行政执法人员69人。
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2024年,本机关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6088件,其中:
1.行政许可33786件,包含护士执业注册21998件、医师执业资格相关行政许可7865件、医疗广告审查2754件、医疗机构相关行政许可160件、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6件,生活饮用水相关行政许可128件、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34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和机构相关行政许可77件、职业卫生相关行政许可29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相关许可355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337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43件。
2.其他行政权力1464件,包含对血液透晰室、血库/输血科、健康体检、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相关登记61件、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备案184件、对健康体检主检医师认定735件、生活饮用水建设项目卫生审查5件、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449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30件。
3.公共服务事项802件,包含对救护车配置审查262件、食品企业标准备案494件、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46件。
4.行政确认(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36件。
(二)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4年,市、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双随机”检查,共检查24768户。其中,抽查公共场所8682户、生活饮用水单位6611户、学校及托幼机构1095户、医疗机构3292户、妇幼健康机构83户、采供血机构11户、传染病与消毒单位3342户、放射诊疗单位571户、职业卫生相关机构986户、托育机构95户;合格率96.82%。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推行非现场监管,首年达成非现场检查量55404次。
此外,年内,全市还组织开展了健康体检依法执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托育机构管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消毒产品、住宿场所、游泳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普通高等学校综合监督、机动车修理业职业病防治、夏季防暑降温、汛期饮用水和集中式供水单位枯丰水期等16个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7090件,罚没款共计2416.7864万元;无行政强制案件。
三、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4年,本机关的信访总量为3809件次、4177人次。其中纸信1417件次、1546人次;网信1371件次、1478人次;来访1021件次、1153人次。按照信访目的分类,求决类1958件次、2148人次;检举揭发类820件次、878人次;批评建议类558件次、643人次;其他类287件次、310人次;申诉类186件次、198人次。共接到市12345电子派单145648件,其中:诉求类114313件、表扬类19078件、投诉类4832件、咨询类2436件、建议类1525件、退回非权属工单346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