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强化依法履职意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议题纳入全系统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领导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的权威辅助,在全系统努力营造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卫生健康治理规范化。一是稳步推进重点地方立法项目。继续推进传染病防治地方立法,提请废止《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启动对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开展修改市精神卫生条例的理论研究。二是加强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13项,获批发布8项,其中《精神卫生数据元规范》由京津冀联合发布。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领导审议的前提条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30件次,完成备案6件,按照流程提请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共计6件,未发现严重合法性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充分发挥委法律顾问在经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以及重大案件的研究与办理中的作用,全年审查经济合同、出具法律意见115件,就行政复议案件提出书面意见70余件次。五是启动法治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法治医院建设的基线调查,在8个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启动法治医院建设试点。
(三)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清除影响市场公平的隐性壁垒。全面梳理158项政务服务事项,清除市场准入标准不一致、承诺制改革落地难、准入流程长、手续繁琐等影响市场公平的政策问题。二是开展“局处长走流程”专项活动。实景化深度体验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或制定限期整改措施。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启动超市(便利店)、书店和门诊部等3个场景“证照联办”试点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四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性。市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全程网办”。牵头推进出生“一件事”等重点民生工程的集成服务。五是有效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推动定点体检机构按规定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预防性健康检查。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高综合监管效能。一是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严格国家“九不准”政策底线,开展社会面常态化疫情防控执法,加强对集中医学隔离点、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开展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驻场监督。二是加强依法执业综合监管。制定托育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和统一检查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强化行业部门协同执法。会同公安、教育、文旅、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医疗乱象、学校卫生、文娱场所、医疗废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主动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信息,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动态调整处罚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
(五)强化内外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发布疫情防控指引51条,编发科普信息7000余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03件。预公开重大政策文件4件。接受社会监督,参加或组织各类新闻发布会159场。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出台课题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则,加强课题管理和经费统筹,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力度。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持续推动落实市委巡视发现问题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497件、主办议案1件,答复率和沟通率均达到100%。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共15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
(六)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132件,下达复议意见书3份。二是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将接诉即办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压实党委一把手亲自抓“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多次专题研究解决疫情期间重点人群就医需求,群众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稳步提升。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全年市医调委共接到调解申请2350件、受理2190件,调解成功率95.25%、满意率99.16%。
(七)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全系统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依法防疫、医师法等6次主题普法活动。继续开展“法律讲堂”和“医案说法”法律沙龙并纳入系统继续教育平台,全力提升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制作《北京市献血条例》主题法治动漫微视频,加强社会面普法力度。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需加强;部分卫生健康法规的配套措施出台相对滞后;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需要继续健全。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年,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委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2021年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2年工作要点。组建首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法治研究小组,推动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注重学习引领。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学习引领带动作用。2022年领导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安全生产、献血等法律法规四次以上。
(三)严格推进依法决策。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前,均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所议事项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四)加强制度建设。拟定医院党支部参与科室核心组决策工作指引、独立法人单位党支部工作规范等具有行业特色的党建规则。推动出台优化生育政策、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制度措施。
(五)认真开展述法。将述法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以述法促履职。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动传染病防治地方立法,加强医疗领域重点问题的法律研究,完善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法治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持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打造首都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品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集成办。探索卫生监督协管网格化管理,提高综合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