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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发布日期:2023-03-28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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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落实国务院、北京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  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检查人员  行政执法A岗人员

    三、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医疗卫生机构

    1.管理对象基数

    全市医疗机构11295家、全市血站6家、脐带造血干细胞库1家、临床用血单位199家。

    2.检查方式、检查比例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抽查比例50%,列入“一院一查”联合监督检查的机构除外。

    (二)公共场所

    1.管理对象基数

    全市公共场所管理相对人35629家。

    2.检查方式、检查比例

    纳入“北京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的公共场所单位,执行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其余公共场所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双随机”抽查,必要时组织专项检查。全年抽查比例50%。

    (三)生活饮用水

    1.管理对象基数

    全市生活饮用水管理相对人22203家。

    2.检查方式、检查比例

    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制售水,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抽查比例50%;公共供水(城市、乡镇),按重点单位完成监督检查,必要时组织专项检查。

    (四)学校和托幼机构

    1.管理对象基数

    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共有3704家。

    2.检查方式、检查比例

    中小学校纳入了“北京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执行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其余学校、托幼机构,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抽查比例40%。

    (五)职业卫生

    1.管理对象基数

    全市职业卫生管理相对人4021家。

    2.检查方式、检查比例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抽查比例50%。

    (六)放射卫生

    1.管理对象基数

    全市放射卫生管理相对人2785家。

    2.检查方式、检查比例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抽查比例50%。

    (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1.管理对象基数

    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09家。

    2.检查方式、检查比例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抽查比例50%,必要时组织专项检查。

    (八)托育机构

    1.管理对象基数

    全市托育机构153家。

    2.检查方式、检查比例

    试行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必要时组织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