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机关行政执法机构为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设置行政执法岗位8个,均为A类执法岗位;核定岗位人数77人,在岗关联行政执法人员75人,在岗关联率97.4%;在岗关联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与行政执法工作。
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6620件,其中:
1.行政许可22359件,包含护士执业注册12079件、医师执业资格相关行政许可7156件、医疗广告审查2078件、医疗机构相关行政许可124件、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11件,生活饮用水相关行政许可98件、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29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和机构相关行政许可81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相关行政许可6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相关行政许可330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252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115件。
2.其他行政权力1716件,包含对血液透析室、血库/输血科、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相关登记46件、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备案31件、对医疗机构外出体检备案27件、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内地短期执业注册2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申请内地医师资格和台湾地区医师申请大陆医师资格相关认定4件、生活饮用水建设项目卫生审查4件、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450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2件。
3.公共服务事项2545件,包含对救护车配置审查352件、对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2件、食品企业标准备案544件、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188件。
(二)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开展双随机检查,共检查61011户,包含公共场所30406户、供水单位15082户、涉水产品生产企业100户、学校及托幼机构3258户、医疗机构10134户、妇幼健康机构220户、血站5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80户、放射诊疗单位1696户、职业卫生相关机构30户;合格率94.87%。
2022年,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工作,本机关混编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各专业骨干力量,组建市级督查组,有针对性地针对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隔离场所、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抽查督导。共督导检查2.17万户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现场纠正并通报属地卫生健康监督所跟进处置。
(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2022年,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0781件,罚没款共计2405.64万元;无行政强制案件。
三、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2年,本机关的信访总量为5298件次、5477人次。其中主任信箱3230件次、3230人次;网信977件次、1017人次;纸信688件次、769人次;来访403件次、461人次。按照信访目的分类,其他类3400件次、3405人次;求决类1033件次、1158人次;批评建议类624件次、650人次;检举揭发类186件次、207人次;申诉类55件次、57人次。共接到市12345电子派单105691件,其中:诉求类60406件,建议类14620件、表扬类10896件、咨询类6434件、化解类188件,退回非权属工单131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