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
(一)检查主体
市、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84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109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
(一)检查主体
市、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涉及公共场所卫生的主体共有33732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三、学校卫生和托幼机构
(一)检查主体
市、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1928家,托幼机构1673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四、供水单位
(一)检查主体
市、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15613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五、医疗卫生机构
(一)检查主体
市、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1250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六、从事妇幼健康工作的机构
(一)检查主体
各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从事妇幼健康工作的机构35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七、职业卫生
(一)检查主体
各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7家、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4家、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7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八、放射卫生
(一)检查主体
各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2356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九、采供血活动
(一)检查主体
各区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血站6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6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分别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