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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4-09-1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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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我单位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根据市委编办批复,整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组建成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机关服务科、离退休干部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2.机构职责。承担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以及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备案等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2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87.56万元,比上年减少395.73万元,下降24.9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87.54万元,比上年减少395.73万元,下降24.99%。

    1.财政拨款收入1187.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7.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1:收入决算

    image.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66.87万元,比上年减少268.17万元,下降18.69%,其中:基本支出788.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54%;项目支出378.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image.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7.24万元,比上年减少395.92万元,下降25.01%。主要原因:由于中心工作任务调整,部分工作项目取消。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166.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66.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4.92万元,增长3.09%。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166.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4.92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2023年末追加预算34.9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87.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7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53万元减少3.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53万元减少3.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53万元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车辆未进行维修维护。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7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台,共计4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