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6-10-08
  • 来源: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字变小 恢复文字大小 文字变大
  • 政策文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通知 政策文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25年版裁量细则的基础上开展全面修订,正式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一、起草背景

    一是2025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修订颁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于2026年6月5日发布,需同步新增和调整裁量基准。二是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的最新要求,需对罚款幅度10万元以上的事项进一步细化裁量阶次。三是市卫生健康委与市疾控局行政处罚职权相关执法事项的交接工作已完成,相关行政处罚职权已划转至市疾控局,需由市疾控局独立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是立足基层执法工作实际,结合包容审慎监管、信用修复等相关政策,优化完善裁量内容。

    二、起草过程

    结合法律法规更新、处罚职权调整及执法实际等,对2025年版裁量细则进行全面梳理,起草拟调整内容,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并依法依规完成各项评估审核,进一步完善裁量细则内容。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增内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颁布,新增相应裁量内容。

    2.修改内容: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修订调整部分裁量内容;根据北京市关于裁量基准制定的最新要求,对罚款幅度10万元以上的处罚事项细化裁量阶次;根据《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关于行政处罚公示的有关要求,调整部分裁量违法行为分类和公示期;结合执法实际优化部分裁量标准。同时,为便于执法实践中查询检索,将原裁量细则中的“专业类别”栏目改为“分类”,进一步细化了裁量细则的分类,并整体优化了排序和格式。

    3.删除内容:因《传染病防治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血站管理办法》修订及托育机构职权划转,删除部分裁量。结合北京市行政处罚公示的有关要求删除了原裁量细则中的“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整列。

    4.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市疾控局行政处罚职权对应的裁量基准由其另行制定发布,本细则不再涵盖相关裁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