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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4-20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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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卫生健康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一)乡村医生师资培训项目

    为加强本市乡村医生队伍岗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居民就医获得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开展乡村医生师资培训项目。

    (二)临床全科医学培训项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全科医生培养工作。

    (三)区级医院骨干培训

    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基层医院培养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推动当地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区级医院骨干培训。

    (四)卓越计划项目管理

    承担研究型病房卓越临床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卓越计划立项后过程管理、中期评价、项目评估等,制定工作方案,审核标准,组织高水平专家进行讨论、评估,形成报告等。

    (五)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成果展示宣传片项目

    需为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优秀成果拍摄制作宣传展示视频,并在服贸会期间播放。视频要突出成果创新性、实用性及社会价值,以生动、专业形式呈现。制作过程需提供技术支持,涵盖创意策划、脚本撰写、拍摄、后期剪辑、特效制作等环节,确保视频画面精美、内容流畅、音效适配,达到高质量宣传效果。

    (六)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追踪评价

    协助开展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项目评价及成果追踪工作,包括全过程管理、年度考核、追踪评价等。

    (七)卫生健康领域知识产权推广项目

    针对医疗卫生机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特点,协助组织专家资源,开展全系统政策宣贯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实地走访服务,协助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门诊”,为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专利布局咨询、专利导航等服务,解决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及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协助指导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专利星级评价推荐指标;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存量专利及专利转化运用情况开展分析研究,协助对全球头部医疗机构及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监测并形成报告。

    四、申请单位要求

    所有申请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乡村医生师资培训项目

    具有国家或北京市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资质;在全国和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北京市远程培训的经验;具备远程项目设计、课件制作、专家联络、继教项目申报等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传染防控专家资源;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专职人员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曾负责过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远程项目;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服务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并能够制定相应的制作、服务计划,具有可实施性。服务周到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

    (二)临床全科医学培训项目

    具有开展市级全科医学培训的工作经验;深入理解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具有丰富的专家资源,与北京市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委会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服务周到及时,能够按照采购人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达到用户满意。

    (三)区级医院骨干培训

    具有丰富的传染防控专家资源;具有国家或北京市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资质;在全国或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具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有3年以上北京市远程培训的经验;具备远程项目设计、课件制作、专家联络、继教项目申请等管理经验;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专职人员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周到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达到用户满意的要求。

    (四)卓越计划项目管理

    有专门的管理团队,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熟悉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应具备不少于5年的科研管理工作经验。对临床研究项目服务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具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并能够制定相应的制作、服务计划,具有可实施性。服务周到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

    (五)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成果展示宣传片项目

    需要有丰富的卫生健康领域宣传片制作经验,提供过往同类型成功案例;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相关资质证书;需要组建不少于8人的专业项目团队,涵盖策划、拍摄、剪辑、特效等岗位,团队成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熟悉卫生健康行业知识;需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在服贸会期间安排专人保障视频播放顺畅,及时处理突发问题,确保宣传展示效果达到预期。

    (六)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追踪评价

    近3年应在本领域承担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的相关业务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相关工作经验,项目主要人员(含负责人)具有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或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相关领域工作任务经验的专家优先。

    (七)卫生健康领域知识产权推广项目

    具有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和公益服务的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专家资源;具有健全的项目课题管理制度;近3年曾承接司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类似项目工作;具有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工作经验,对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求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制定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周到及时,能够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10年以上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工作经验,并且具有医疗健康领域知识产权课题研究的工作经验,曾参与司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

    (二)填报材料:申请单位下载并填写申请响应文件(附件1)。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4月24日17时前将《申请书》pdf版(含签章页)提交至kejiao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购买服务XX项目”字样。

    (四)组织评审:我委将组织评审专家从项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1家承担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见附件3。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联系电话:55532629(乡村医生师资培训、基层全科医学培训、区级医院骨干培训),55532632(卓越计划项目管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成果展示宣传片项目),55532631(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追踪评价、卫生健康领域知识产权推广项目)。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遴选响应文件
    附件2评分标准
    附件3项目明细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