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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伦理审查互认实施效果监测评价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23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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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推动我市伦理审查及伦理审查互认工作,根据《北京市深化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有关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伦理审查互认实施效果监测评价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和企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一)协助开展伦理审查互认实施效果监测评价,监测实施互认的临床研究项目、伦理审查效率、伦理审查质量。

    (二)进行数据清洗及分析

    (三)出具报告

    四、项目经费

    4万元。

    五、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六、商务评审

    1.遴选报价是否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2.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合格;

    3.是否提供满足遴选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若有);

    4.投标人是否为独立法人;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9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模板》。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3月29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xubohong@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伦理审查数据归集项目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4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电子版文件1份,供应商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U 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3)根据项目情况申请人评审当天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讲解述标。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梁老师  联系电话:55532786

    附件1.申请人须知、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附件2.遴选响应文件
    附件3.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