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我市伦理审查及伦理审查互认工作,根据《北京市深化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有关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伦理审查互认实施效果监测评价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和企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一)协助开展伦理审查互认实施效果监测评价,监测实施互认的临床研究项目、伦理审查效率、伦理审查质量。
(二)进行数据清洗及分析
(三)出具报告
四、项目经费
4万元。
五、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六、商务评审
1.遴选报价是否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2.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合格;
3.是否提供满足遴选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若有);
4.投标人是否为独立法人;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9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模板》。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3月29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xubohong@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伦理审查数据归集项目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4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电子版文件1份,供应商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U 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3)根据项目情况申请人评审当天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讲解述标。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梁老师 联系电话:55532786
附件2.遴选响应文件
附件3.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