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报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一)创新药械临床应用示范推广管理制度研究与试点应用
研究建立适用于首都医疗机构的基于临床价值、创新性和成本效益等的创新药械临床应用快速准入“绿色通道”标准与流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应用。
(二)创新药械临床应用示范推广数据采集规范及试点应用
研究建立一套适用于首都医疗机构的覆盖创新药械临床应用示范推广全过程的“创新药械临床应用数据采集规范”及配套工具,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应用。
(三)创新药械临床应用快速评价方法构建及试点应用
研究建立一套适用于首都医疗机构的创新药械临床应用快速评价综合方法学框架与操作指南,并形成配套的标准化评估工具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应用。
(四)创新药械临床应用示范推广与企业合作工作指引及试点应用
研究建立一套适用于首都医疗机构的覆盖全类型全流程的“创新药械临床应用示范推广医院与企业合作工作指引”及配套文件,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规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各类合作提供标准化操作规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应用。
(五)首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规划
根据首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实际,聚焦健康北京建设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立足于“十五五”时期2030年发展目标任务,协助开展“十五五”首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结合首都经济社会战略需求和卫生健康行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迫切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协助开展“十五五”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规划编制。
上述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
四、有关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3日
(二)填报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并填写《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具体见附件1)。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5年11月23日前将pdf版《申报书》(含签章页)及支撑材料(请附目录)提交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购买服务XX项目”字样。
(四)组织评审:我委将组织评审专家从项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审,各项目择优遴选出1家承担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见附件3。
七、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邮箱:kejiaochu@wjw.beijing.gov.cn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55532631。
附件2评分标准_挂网
附件3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明细及金额_挂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