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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3-24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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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推进我市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根据《关于持续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条件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学会和社会团体。

    三、项目任务

    依托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医疗机构,通过老年人心理健康调查与评估、认知与心理促进干预、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教育三个方面,为北京市辖区内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行动提供心理健康相关服务。

    四、项目经费

    45万元

    五、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六、商务评审

    1.遴选报价是否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2.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合格;

    3.是否提供满足遴选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

    4.投标人是否为独立法人;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1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2025年3月31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laoljkc@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项目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4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文件1份,供应商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U 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挂网日起5个工作日(挂网当天不计算在内)

    7.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龄健康处  李老师  联系电话:5553260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 申请人须知、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附件2. 遴选响应文件
    附件3.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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