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根据《关于持续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条件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学会和社会团体。
三、项目任务
依托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医疗机构,通过老年人心理健康调查与评估、认知与心理促进干预、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教育三个方面,为北京市辖区内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行动提供心理健康相关服务。
四、项目经费
45万元
五、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六、商务评审
1.遴选报价是否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2.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合格;
3.是否提供满足遴选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
4.投标人是否为独立法人;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1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2025年3月31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laoljkc@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项目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4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文件1份,供应商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U 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挂网日起5个工作日(挂网当天不计算在内)
7.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龄健康处 李老师 联系电话:5553260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附件2. 遴选响应文件
附件3.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