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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投诉线索相关处理系统的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0-0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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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有效开展投诉线索收集、转办与分析工作,为首都地区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我处拟建立投诉线索相关处理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各类具备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数据信息技术系统能力且经验丰富的企业等。

    三、项目任务

    建立投诉线索相关处理系统,实现在线办理、流程审批管理、运营维护与信息库管理、京办平台集成等。

    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严重违反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

    (三)坚持党性原则,具备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能力。

    (四)具备建设、运营、维护医药领域数字化信息系统平台经验,参与过省级以上政府合作项目者优先。

    (五)能够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了解首都卫生健康工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附件中《投诉线索处理系统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10月13日前将盖章的《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yzygc@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投诉线索处理系统”字样。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安排一定经费资助,原则上项目经费不超过19.5万元。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70591、83970604

    附件:

    附件1-承办申请书.doc

    附件2-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