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总费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用于卫生服务支出的资金总额。2019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如下:
一、筹资总量及构成
2019年北京市卫生筹资总额为2964.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与2018年相比增长17.73%[1]。
2019年北京市卫生费用的各项筹资来源中的政府、社会、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分别是703.21亿元、1850.52亿元、411.08亿元,分别占总费用的比重为23.72%、62.42%、13.87%。与2018年相比,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下降了1.76个百分点,政府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比重分别升高了0.53和1.24个百分点。
二、筹资评价指标
1.人均卫生总费用
2019年北京市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3,766.77元,比上年增加17.76%,略高于卫生筹资总额17.73%的增速。
2.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
2019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8.38%,比2018年升高0.83个百分点。
3.卫生消费弹性系数
卫生消费弹性系数反映卫生总费用增长与GDP增长之间的关系,2019年北京市卫生消费弹性系数为2.91,即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每增长1%,卫生总费用增长2.91%。
4.政府卫生支出
2019年北京市政府卫生支出703.21亿元,比上年增长20.40%,高于卫生总费用的增速。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占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3.72%、8.54%和1.99%,三项指标比上年分别上升0.53、1.15、0.24个百分点。
5.社会卫生支出
2019年北京市社会卫生支出1850.52亿元,比上年增长20.11%。其中,商业健康保险费有较明显的增长,增速达25.95%。
6.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2019年北京市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为411.08亿元,比上年上升4.44%。2019年北京市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是4.44%、2.82%,与2018年相比分别下降了0.12、0.09个百分点。
三、卫生总费用机构流向
1.流向总量
按全口径核算,2019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机构流向构成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费用分别占62.58%、10.19%、21.19%、4.11%、1.17%、0.77%。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
2019年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增长速度为9.35%,其占机构法总量的比重已连续5年增长,2019年达10.19%。
3.公共卫生机构费用
2019年流向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增长速度为12.50%,已连续4年增长。其中,疾病控制机构的费用增长较快,比2018年增长33.05%,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急救机构费用增长略缓,增速分别为13.10%、17.66%、15.82%。
[1] 2019年开始,生育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卫生总费用的社会卫生支出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