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0时至24时,新增34例本土确诊病例(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中20例已通报)和8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3例已通报),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3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和3例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疑似病例。治愈出院7例,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例。
本土病例
确诊病例1:现住东城区西水井胡同2号楼,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20:现住东城区沙土山后街18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23:现住西城区富国里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现住西城区北礼士路101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现住朝阳区御景湾中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现住朝阳区黎各庄村工业区10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7:现住朝阳区广和东里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8、9、10、16、25至29:现住朝阳区柏阳景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1:现住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8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2、32:现住海淀区永兴花园饭店,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3:现住丰台区红山郡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4:现住怀柔区集贤山庄,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5:现住顺义区南半壁店村中心二街59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7: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8、19:现住东城区东营房八条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1、22、24:现住西城区北礼士路乙56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0:现住朝阳区白鹿司路2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1:现住朝阳区华翰福园小区,为社会面筛查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3:现住海淀区学院南路甲82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朝阳区御景湾中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朝阳区黎各庄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5:现住海淀区学院南路甲82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现住东城区新景家园东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现住海淀区永兴花园饭店,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现住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8:现住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8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0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中国籍,10月16日从德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中国籍,10月13日从俄罗斯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中国籍,10月16日从德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0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0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上述病例均已转至定点医院,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全市16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无报告病例天数情况
2020年2月29日发生境外输入疫情以来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来源国(地区)情况
来源国(地区) |
确诊病例数 |
俄罗斯 |
142 |
英国 |
105 |
德国 |
56 |
韩国 |
52 |
西班牙 |
48 |
阿联酋 |
42 |
法国 |
41 |
奥地利 |
31 |
意大利 |
31 |
美国 |
27 |
丹麦 |
22 |
瑞典 |
21 |
塞尔维亚 |
19 |
希腊 |
19 |
日本 |
16 |
巴基斯坦 |
15 |
加拿大 |
9 |
土库曼斯坦 |
9 |
泰国 |
8 |
瑞士 |
8 |
土耳其 |
6 |
匈牙利 |
6 |
几内亚 |
6 |
菲律宾 |
5 |
伊朗 |
4 |
塞内加尔 |
4 |
津巴布韦 |
3 |
印度尼西亚 |
3 |
巴西 |
3 |
刚果(布) |
3 |
爱尔兰 |
3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2 |
摩尔多瓦 |
2 |
波兰 |
2 |
埃塞俄比亚 |
2 |
塞浦路斯 |
2 |
巴哈马 |
2 |
安哥拉 |
2 |
罗马尼亚 |
2 |
卢森堡 |
1 |
挪威 |
1 |
比利时 |
1 |
荷兰 |
1 |
墨西哥 |
1 |
约旦 |
1 |
赤道几内亚 |
1 |
乌兹别克斯坦 |
1 |
新加坡 |
1 |
塔吉克斯坦 |
1 |
赞比亚 |
1 |
伊拉克 |
1 |
南非 |
1 |
毛里求斯 |
1 |
孟加拉国 |
1 |
埃及 |
1 |
喀麦隆 |
1 |
刚果(金) |
1 |
纳米比亚 |
1 |
尼日尔 |
1 |
摩洛哥 |
1 |
葡萄牙 |
1 |
阿尔巴尼亚 |
1 |
智利 |
1 |
格鲁吉亚 |
1 |
中国香港 |
292 |
中国台湾 |
126 |
合计 |
1226 |
再次提醒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员,严格居家,足不出户,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应管控措施;被转运人员在转运过程中要规范佩戴N95或KN95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相互交流,有序上下车,固定座位,不随意走动;转运人员、医务人员、流调人员、检测人员、公安干警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高风险岗位加强闭环管理,务必规范穿脱防护服、手套、N95口罩等防护用品,注意手卫生,做好核酸检测及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监测,确保自身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