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健全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准入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全市统一的数字认证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电子签名在医疗卫生信息化中的广泛应用。依托北京市统一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范要求,从集约化建设北京市医疗卫生信息化网络信任体系出发,在市卫生局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卫生电子认证服务平台,为医疗卫生信息化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服务和责任认定服务,为疾病诊断、检查、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提供支持,同时为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共享提供可信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