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2012年-2013年)
出台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及电子病历相关标准与规范的框架;完成新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并对其进行完善,支持社区与医院之间转诊预约服务;全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建设医生工作站,三级医院实施门(急)诊信息上报;完成推进电子病历工作首批试点医院的工作任务;试点开展大医院和远郊区域医疗中心的远程会诊。启动并完成国家区域卫生信息化试点项目,在试点区(县)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公共卫生各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快互联互通工作;搭建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和试点区(县)卫生信息平台,初步建立逻辑集中、市区两级物理分布、统一标准的卫生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