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首都地区电子病历工作的意见》,加强“十二五”期间首都卫生信息化建设,制定此规划。
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卫生领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区域卫生信息资源的协同共享,提高整体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满足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需求,使患者就医更加方便、卫生服务更加有效、卫生管理更加精准、政府决策更加科学。
主要内容
建立“健康北京、智慧卫生工程”,以居民电子健康记录为核心,建设一张网络、两级平台、三个基础数据库。 一张网络,即一个卫生专网。在互联网、政府专网的基础上,建立连接市、区(县)、基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联结,实现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全面支持卫生信息化应用服务。 两级平台,即满足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市区两级卫生信息交换平台,为居民获得全面动态连续的卫生服务提供支持。 三个基础数据库,即居民电子健康记录数据库、执法相对人数据库和医疗卫生资源数据库,为卫生管理、居民健康服务、领导决策提供全面的数据资源支持。
阶段目标
第三阶段(2015年)
完善市区两级卫生信息平台,以健康记录管理和综合卫生管理为主要内容,逐步实现数据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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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2014年)
完成满足带宽需求的网络信道铺设到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重点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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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2012年-2013年)
出台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及电子病历相关标准与规范的框架;完成新社区卫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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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建立市区(县)两级统筹协调机制,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统一规划,协调建设,避免盲目投资、资源浪费和信息孤岛。
多方筹资、合力建设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信息化的财政投入力度;各级医疗机构是实施主体,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大对单位内部的信息化投入;同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多方筹资,合力建设的局面。
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全市卫生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逐步做到信息一点采集、多点利用。
面向应用、惠及居民
惠及居民是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信息化建设要以保障和促进居民健康服务为核心;以提高效率,保障质量,降低成本为宗旨;以优化流程,促进业务融合,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基本要求。大力推动面向居民、面向患者直接服务的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必须把信息与系统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要求,保证信息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共享交换过程中的安全和保密,保证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做好信息系统安全加固、应急预案及演练,建立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卫生信息化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