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末,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10265家(含15家驻京部队医疗机构),其中医疗机构10107家(含89家三级医疗机构、147家二级医疗机构、600家一级医疗机构)。全市卫生人员304990人(含15家驻京部队医院),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9590人、注册护士106167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11.29人,执业(助理)医师4.16人,注册护士4.93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5.28张、实有床位5.10张。全年医疗机构(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和驻京部队医疗机构)共诊疗22967.01万人次,出院322.05万人次(含驻京部队医疗机构)。常住人口出生率9.75‰,人口自然增长率4.83‰;户籍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97.98%;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1.81岁,提前1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户籍孕产妇死亡率7.19/10万,婴儿死亡率2.33‰。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4998例,发病率165.5/10万;死亡161人,死亡率0.8/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103476例,发病率489.3/10万;死亡7人,死亡率0.03/10万。
卫生计生改革 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北京市和14个区县先后组建了卫生计生委。成立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卫生计生改革工作。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9月,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以提升市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着力点,突出社会力量与市场机制,政府要做到鼓励扶持与加强监管并重,既坚持原则又立足市情有所创新。全市非公立医院共409家,占全市医院总数的62.25%,完成了门急诊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数比上年增加了21.1%和23.3%。推动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金人工程”和人口健康信息决策平台建设,为改革和信息惠民奠定基础。
积极推进京津冀卫生计生工作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北京市城市功能疏解优化专题医疗卫生功能疏解课题研究,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研讨会,牵头制定促进唐山、曹妃甸地区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的意见,组织三地规划部门研究京津冀卫生规划协同发展。推动北京朝阳医院与河北省燕达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与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与河北省承德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儿童医院与河北省儿童医院、解放军总医院与河北省涿州市医院、阜外医院与河北省以岭医院等合作项目实施。完善京津冀医疗协作支持政策,开展跨省多点执业试点,将河北省燕达医院纳入北京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京津冀在医疗采供血保障、妇幼健康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信息共享、重大疫情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和中医药战略合作等方面的协作机制。
研究调整和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明确五环路内原则上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不再批准增加政府办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引导中心城区三级医院通过举办分院、扩大分院规模和提升其服务能力、压缩中心城区院区规模等举措,推动中心城优质医疗资源向郊区和京津冀区域疏解。市卫生计生委在卫生医疗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目录精神,积极谋划优质资源外迁项目,促进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服务“四个中心”定位,商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北京天坛医院和北京儿童医院分别建立国家脑血管病中心和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持续深化医改,北京友谊医院等5家试点医院医药分开改革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截至2014年7月底,试点医院与改革前(2012年上半年)相比,总体药占比从46.12%下降到36.39%;门诊医保患者药占比从70.04%下降到58.15%,次均医疗费用从429.37 元下降到372.58 元,次均药品费用从300.75元下降到216.65元;住院医保患者药占比从30.87%下降到24.05%,例均医疗费用从17824.79 元下降到15942.46元,次均药品费用从5460.58元下降到4085.51元,患者负担明显减轻。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严防传染病疫情。全力做好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部署防控方案,组织技术培训,实施健康监测,开展健康教育,督导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在全国率先建立和完善了覆盖全市16个区县28家哨点医院的呼吸道传染病病原学监测体系。对全市重点街乡开展学龄前流动儿童强化查漏补种现场质量评估,建立“首都疫苗与免疫”手机订阅服务平台。调整脊灰免疫程序,使用灭活疫苗,提高了安全水平。实现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及检测服务全覆盖,对全部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病毒的核酸检测,使窗口期由22天缩短为11天。常住人口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降至2.7%,20岁以下人群不到1%,为全国最低水平。研究制定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调整北京地区免疫策略等多项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推进慢病综合防治。制定《“阳光长城2020”慢病防治行动纲要》,开展了“阳光长城计划”城市减重行动和2014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继续推进血脂异常等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和肺癌等重点癌症筛查以及窝沟封闭预防龋齿和免费氟化泡沫预防乳牙龋齿项目。试点社区与定点医院联动的癌症早期筛查工作模式,采用集高危人群筛查、临床检查、随访和信息统计分析为一体的实时数据管理,提高肿瘤的早期诊断水平。发布《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膳食指引》《吃得好吃得巧夕阳无限好——老年人健康膳食指导口袋书》,建立了集网站、微博和微信于一体的平衡膳食校园行动公众信息平台,开展“阳光长城”慢病防治微博专家健康科普工作。完成《学校卫生防病工作规划(2011-2015)》评估。在生活饮用水、游泳场馆、大型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等领域推进电子监管。
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推进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二期改造,完善信息监测预警机制。联合首都综治办等部门督导8个区县严重精神疾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市区两级分片包干联系制度。全市累计建档54414人,为22832 人提供了免费服药及药物使用指导,为22397人提供免费体检服务。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91.41%,规范管理率68.87%,在管患者稳定率84.49%。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共建京津冀“疾病防控一体化”合作平台,完善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现信息、技术、人员、物资等资源共享,提升区域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创建,8个区通过市级验收,其中5个区通过国家级验收。加强重点、薄弱、边远及农村地区急救体系建设,完成10个郊区县120急救分中心调度指挥平台升级改造,开通新视频系统和全市地理系统。推动全市120统一垂直调度指挥。推进朝阳区开展急救社区化建设试点,完成4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站命名。启动医疗救护员培养,有47人通过国家卫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首批考核,持证开展辅助性院前急救工作。
医疗服务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城市核心区优质医疗资源向郊区资源薄弱地区转移,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核定北京市垂杨柳医院等3家规划为区域医疗中心的医院为三级医院,明确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发布《北京市社会办医指南》,筹建北京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推广医联体,根据辖区居民分布和医疗机构布局,已成立28个区域医联体,包括28家核心医院、265家合作医疗机构。28家核心医院中,有委(部)属、委(部)管医院4家,市属医院5家,厂矿企业办医院2家,区域医疗中心14家,其他区县医院3家。265家医联体合作医疗机构中,有12家三级医院、45家二级医院、206家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从内部打通了医疗机构之间相互分工转诊的服务通道,完成了《北京市区域医疗联合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确定的一阶段工作目标。
加强医院能力建设和评价监管,优化医疗服务。印发《北京市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城区82家二、三级医院与远郊区县150家医院建立2013-2015年对口支援关系,提升郊区县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完善DRGs医院评价指标体系,应用DRGs方法开展医院绩效评价。依法加强医疗监管和质控工作。开展201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完成全市健康体检和医学美容专项督查。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全市涉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梳理伤医、扰序、威胁、滞留4类突出问题91个案件,分期分批开展专项治理。持续优化医院服务流程,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截至年底,全市共有146家医院接入114预约挂号统一平台,预约挂号电话日均呼叫量约4万个,高峰日呼叫量7万个;网站点击量日均10万余次;平台累计挂号1857万个,预约就诊率39.5%。推进双休日普通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有93家医院将周末普通门诊预约挂号服务纳入平台,两年来累计在平台投放双休日普通门诊号源361.32万个。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全年全市无偿献血3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1%;采集血液总量(含全血、机采血小板、Rh阴性血)共计65.9万单位,比上年增长7.1%。开展全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调查评估,培训在岗康复治疗人员约100人。全力做好APEC会议等60余项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撰写2022年北京冬奥会申办报告,负责医疗服务和兴奋剂检测专题组相关工作。
加强康复护理体系建设,设立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疗养院17家,有85家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开放床位2312张。
印发《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开多点执业政策,截至年底,全市累计有3386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办法实施后,医师多点执业注册1170人次,同比增加近3倍。
基层医疗卫生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建设需求;完善运行机制,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成本测算应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经济和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针对性培养“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并培训了3万多社区卫生和乡村技术人员、5000多名全科医师以及147名区县医院骨干医师;创新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推行预约就诊,实施定向分诊,引导诊前服务,规范诊疗服务,提倡预约复诊,提升家庭医生式服务内涵。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人数由2011年的72.6万户148.5万人增加至2014年的433万户939万人。推动西城区和平谷区作为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积累基层综合改革经验。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流动中医医院为山区、半山区居民送医送药,并以义诊、体检为契机筛查重大疾病,举办健康讲座,推广适宜技术。
强化新农合综合管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0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90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100元。农业人口参合率98%。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持续推动15类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筹资1.24亿元,为15471人补偿9249.96万元,大病患者实际补偿比达56.3%,较政策实施前提高7个百分点。深化平谷区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对区医院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农合短期住院患者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对所有乡镇卫生院以及精神病院新农合患者实施按床日付费,在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门诊按人头限额付费改革。继续推广新农合“共保联办”经验,平谷区、门头沟区、密云县、怀柔区以此形式开展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探索。搭建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与三级医院进行基金核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定点三级医院的费用核查监管。
老年与妇幼卫生 推进老年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市、区两级老年健康服务指导中心职责,开展老年人长期照护、舒缓治疗和临终关怀适宜技术培训,实施“防治老年跌倒和痴呆项目”,探索老年病急慢分治、连续性服务模式。采取措施应对生育高峰,有效控制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孕产妇全程动态管理,搭建市、区县、助产机构三级产科质量管理网络,畅通转会诊通道。全年分娩249429人,增幅24%。三级助产机构高危孕产妇接诊比例为45.6%,全市剖宫产率比上年下降9.7%。落实孕产妇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探索婚检、孕检融合机制。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一体化管理模式。扩大免费开展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覆盖面。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做好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完善儿童死亡评审。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项目,在石景山区、大兴区完成 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筛查试点,探索残疾儿童早期随报、干预、治疗和康复工作模式。落实国家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标准。完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推进爱婴社区试点工作。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服务,试点开展宫颈癌检查HPV检测服务,探索开展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和孕产期抑郁干预。
健康促进 调整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社会组织响应、区县整体推进”的工作模式。开展《健康北京“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制定《北京市健康示范单位标准》。以全民健康知识普及为基础,开展合理膳食等九大健康行动。启动“管住嘴,迈开腿”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达6645个,参与活动1100万人次。发布北京市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初步建立全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发布与评估系统,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出版《健康大百科》第二辑和《健康到你家——北京健康科普专家谈健康》。全市无烟环境建设不断深入,161个单位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开展蚊、蝇、鼠、蟑密度监测,加大消杀力度,9月启动“健康北京家庭灭蟑行动”,对全市百万户居民家庭蟑螂侵害进行统一入户消杀。
法治建设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北京成为全国第五个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省市。11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加大控烟力度。开展《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完成献血管理和精神卫生立法后评估。提出医疗纠纷、献血、中医、生活饮用水、计划生育等方面立法建议8件。制定了《老年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要求》,并作为京津冀三地首次共同发布、同步实施的地方卫生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区县行政审批事项2项,清理确定市卫生计生委承担41项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出67个行政处罚依据和719个行政处罚职权。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下放部分许可权限,规范程序标准,缩短时限。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册审批标准。
围绕《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目标,努提升卫生计生标准化水平。全年地方卫生标准立项6项;国家卫生标准由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牵头制修订21项、参与制修订31项,共占全部项目数的48.6%。
行业监管 加强行业监管,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创新电子监管手段,建设20个饮用水水质、80个泳池水质和192个大型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点,实现实时监测预警。印发《南水北调水源进京饮水卫生安全保障方案》,确保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组织开展“飓风行动”等专项整治,查处无证行医848户次、非法行医人员916人,吊销7家违法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61%降到43%;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从15%降到7%,实现了三年整治目标。为保障医护等卫生计生工作者的安全,开展了涉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功化解104件。发挥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第三方调解作用,共调解纠纷1899件,调解成功率96%,履约率99.5%,保障了患者权益。
成立了第一届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新立项17项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完成409个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建设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制度,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实施细则》,实施基本药物“左右联动、同城同价”;政策调整中标价格,平均降幅11.6%。全年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订购金额420.58亿元。增加社会办医扶持力度,放开社会办医申购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审批,对日常工作量、医院等级、编制床位数等非安全性指标不再具体要求。
中医药工作 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7个山区、半山区流动中医医院为居民送医送药,推广100项中医药专病适宜技术。制定《北京市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机制的若干意见》。以延庆县为试点,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中医药服务整体化管理模式,构建中医药服务纵向管理体系。市中医局科研资金正式向社会办医疗机构开放。建立2个市级基层中医药科研指导中心,形成三级医院和科研院所对口帮扶机制,培养基层科研带头人。开展民间医药和传统知识的整理和研究,建立北京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开展民间医药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专项研究。建立市、区和医院的分级传承制度,设立首都国医名师学术专辑整理专项,开展示范性学术整理工作。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北京为服务贸易市,以朝阳区为试点开展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区建设。
计划生育工作 做好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宣传和配套便民措施,调查录入25万份单独育龄妇女信息,开展政策出台后相关资源配置应对预案和应急保障,政策执行有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至年底,全市申请“单独二孩”30305例,审批28778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160元、200元标准分别提高到120元、400元、500元。政府统筹设立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保险,设立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金。推进首接负责制、户籍地源头管理、社区代办等制度,方便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
推动建立跨区域计划生育管理协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管理互动、服务互补、责任共担的跨地区协作模式。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保障机制。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起草环渤海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向协作意向书》,推进区域双向管理长效机制。完成8000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研并进行政策分析,指导朝阳区、丰台区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试点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试点。
开展性别比治理。利用国家打击“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信息平台,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加强对B超和终止妊娠的管理,完善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信息共享制度。
推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整合优化。推进基本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加强药具发放管理,根据需求新增618台自助发放机。监督指导“实行长效节育的群众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项目;完善婚育服务包发放管理制度,发放婚育服务包和相关宣传材料6万余份。
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 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市医院管理局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医疗卫生机构签署高层次人才聘用合作协议,组织遴选第四批“215”高层次人才,王琦等6位老专家获得第二届“国医大师”称号。推进新入职医师规范化培训,1000多名住院医师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回到岗位。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加大农村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争取3年内每年有100多名学生完成学业,充实偏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争取500个进京专项指标,用于引进应届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调整卫生系统职称结构比例,高级职称由21%提高到30%以上。二级以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高级职称比例提高7%,使基层群众能在家门口享受专家服务。市委组织部、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卫生科学发展专题研讨班,以提高市、区(县)政府领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完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以16家市级医学研究机构为主体的科技平台建设,强化科研绩效管理,促进医研融合、支撑和共同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市卫生计生委与中关村管委会签署《关于加快推进转化医学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与中关村健康服务领军企业共同搭建首都转化医学研究平台。实施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研究影响行业发展的30个关键问题,推广50项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北京市人体研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卫生专业人员研究行为,理顺医疗卫生机构科技管理路径。制定《首都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政务管理 依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制定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要求的规定》《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公费订阅报刊管理规定》《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等,进一步规范了市卫生计生委工作。
廉政与作风建设重新梳理涉权事项、建立权力清单、排查风险点、优化权力运行程序、绘制流程图,加强管理,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出台了13个改进作风文件,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查处了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和昌平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