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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2017-12-28
  • 来源: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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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至2015年末,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10425家(含15家驻京部队医院和4家武警医院),其中医疗机构10270家(含三级医疗机构109家、二级医疗机构144家、一级医疗机构652家),其他卫生机构155家。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6家,其中医疗机构增加159家、其他减少3家。全市卫生人员321151人(含15家驻京部队医院和4家武警医院),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6531人,其他技术人员14750人,管理人员16065人,工勤技能人员28486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439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96445人,注册护士114294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11.82人,执业(助理)医师4.44人,注册护士5.27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5.45张、实有床位5.14张。全年医疗机构(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驻京部队医院和武警医院)共诊疗23501.57万人次,出院338.14万人次。户籍人口出生率9.46‰,人口自然增长率3.03‰;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8.12%;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1.95岁,提前1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户籍孕产妇死亡率8.69/10万,婴儿死亡率2.42‰。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市常住人口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2460例,发病率150.86/10万;死亡177人,死亡率0.82/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74895例,发病率348.1/10万;死亡2人,死亡率0.01/10万。全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不包括驻京部队医院、武警医院)118384张,编制床位使用率71.8%。医疗机构(不含精神病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10.1天。医疗机构医生日均担负诊疗10.7人次和住院1.0床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436.9元,其中次均药费261.7元;住院患者人均医药费用20513.4元,其中人均药费6551.0元。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支出1688.4亿元,比上年增加202.7亿元;财政补助271.5亿元,比上年增加46.1亿元,增长20.5%。医疗机构总支出1600.2亿元,其中政府办医疗机构总支出占医疗机构总支出的79.5%,财政补助211.4亿元。

    卫生计生改革  推动延庆、密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建立了区域卫生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和以公益性为核心、引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评价机制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公布了区域和二、三级医院评价报告。重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了11个区域医疗中心;通过资源布局调整,在五环周边地区初步实现了33家医院或院区构成的医疗服务带,总床位达到29946张,占全市总量的26.35%;建立覆盖16区的43个区域医联体,转诊体系不断完善。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取得进展,设立康复医院、护理院、疗养院18家,145家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开放床位2422张。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要求,社会办医院达432家,占全市医院的63.34%,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制定了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安贞医院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友谊医院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特许经营方式合作办医取得实质进展。改革药品采购机制,印发《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10043个产品实行挂网采购。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30家三级医院、8个区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实施多卡融合、医院信息化、新技术惠民、系统整合信息协同4类应用服务。

    推进京津冀卫生计生工作协同发展  签署京津冀卫生计生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制定了2015-2016年具体行动计划。与张家口、唐山市政府签订《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开展了北京-河北燕达、北京-张家口、北京-曹妃甸3个重点医疗合作项目,通过3-5年的支持,形成当地医疗中心,促进患者就近就医。北京有50余家央属、市属医院与河北省100余家三级医院开展了医疗合作;医疗机构累计派出合作医师1000余人,接受津冀两地进修医师700余人,会诊8000余人次,协助当地开展科研项目17个。推进京津冀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和学术交流,将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延伸至河北地区。签署了《京津冀鲁辽五省市加强卫生计生协同发展政策智库建设的声明与倡议》,五省市卫生计生委共同发起成立卫生计生智库网络,是我国卫生计生领域首个以管理和政策为主题方向的智库系统。

    疏解非首都功能  印发《关于优化北京市卫生机构空间布局的通知》,严控首都功能核心区医疗机构建设,严控五环内综合医院建设,引导向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发展,推进公共卫生机构优化布局。11家三级医院在新城组团建立分院。推进安贞医院东坝院区、朝阳医院常营院区等一批疏解项目落实。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全市传染病疫情平稳,各类传染病发病率呈下降趋势。2015年,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498.95/10万,较上年下降23.86%。研究探索针对接种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补偿,试行引入商业保险补偿机制。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实施意见》。加强全市疾控系统实验室能力,全市100%的疾控机构具备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及流感等呼吸道多病原检测能力,传染病疫情早发现能力提高。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完整率均达到100%,传染病病例从诊断到报告的时间中位数为2.2小时,较上年缩短1.5小时。将艾滋病患者CD4细胞检测血样首次采集关口前移至医疗机构,平均检测天数缩短为4天;在全国率先将耐药检测纳入常规检测范围;在治艾滋病患者病死率降至0.18%,治疗1年病毒完全抑制率达到93%,超过了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90%的目标。

    推进慢病综合防治,整合门诊病案首页及全市死因登记信息,对北京市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流行趋势以及主要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将心理健康行动纳入“阳光长城计划”。强化应急核心能力建设,10个郊区县实现120急救网络全市统一指挥调度。首次系统分析本市室内外环境空气中PM2.5污染特征,全面阐述雾霾天气对PM2.5中有害成分含量的影响,获得北京市居民人群PM2.5暴露水平,制定《北京市居民空气暴露活动模式参数推荐值(冬季)》。顺利完成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加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以重点区为突破,加强筛查、发现、登记报告工作, 2015年全市新建档患者8173人,约为上年同期建档人数(4342人)的2倍;通过信息系统,与公安等5个部门建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以重大活动保障为核心,在全市范围内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摸底;通过专业培训,试点培养社会工作者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推进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模式,全市已有146家医院接入平台提供预约挂号服务,累计挂号2511万个。三级医院整体预约就诊比例达52.9%,复诊预约比例达66.8%。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的优质护理服务达到全部医院和病区100%覆盖,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比例分别达到机构和病区总量的97%和73%。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截至年底,全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累计达8177人。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截至年底,成立了覆盖全市所有区县的43个医联体,包括43家核心医院和476家合作医院。在医联体框架下,探索更好地发挥三级医院专业技术优势及区域医疗中心的带头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转诊体系,构建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促进分工协作,合理利用资源,方便群众就医。

    加强行业评价监管。结合DRGs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加强医疗质控,截至年底,全市共建立29个医疗专业质控中心,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技术审核、督导检查、质控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制定 2015 -2017年北京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从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经济管理等4个方面开展巡查。完成了北京市12家三级综合和专科医院的巡查工作,总体符合率最高为朝阳医院(94%),最低为京城皮肤病医院(39%)。启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将定期考核信息与医师执业信息相联通,为逐步完善建立全市统一的医师评价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  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依据本市社区卫生服务可及标准,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完善科室设置及康复护理床位和药品配置基础上,加强基层医疗及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基层创新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将团队签约数量、签约服务履行情况等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开展万名城市医师下山村巡诊活动,巡诊10614人次,覆盖1674个山区、半山区山村,通过传帮带提高基层诊疗水平。

    提升新农合服务保障力度。全市新农合参合223.79万人,农业人口参合率99.3%。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16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1040元。稳步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实现了国家要求的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保人群、按规定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完成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的追踪评估。

    老年与妇幼卫生服务  做好优生优育服务。优化整合婚检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一体化服务模式,建立产前血清学筛查转会诊网络。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启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高危孕妇的初筛和转诊,建立危重新生儿转诊网络。在全国率先启动爱婴社区创建,20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北京儿童医院等3家儿童医院通过爱婴医院市级评估,西城区等4个区通过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评估。13家助产机构通过示范孕妇学校创建。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西城区、怀柔区成为首批国家级示范区。

    试点老年连续服务模式。整合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人医疗服务资源,依托“医联体”的资源优势开展老年中期护理、长期护理、临终关怀等医疗连续服务试点,探索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综合诊疗模式。制定《北京市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训医院考核验收细则》,确定北京博爱医院等25家三级医院为北京市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训基地。首批明确西城、朝阳、大兴、昌平、平谷等5个区的6家公立医疗机构向康复功能转型,并争取市财政部门共9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支持,用于康复设备购置和康复人才培养。探索“医养结合”中医健康养老模式,在北京长安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首个中医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支持北京同济东方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金海中医医院投资建设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

    健康促进工作   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实施《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初步形成了“全覆盖式宣传教育,持续有力监督执法,党政机关带头落实,市民支持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北京市政府被世界卫生组织授予“2015年世界无烟日奖”。完成怀柔、平谷、通州、燕山、天安门、延庆6个国家卫生区复审和9个镇的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5个乡镇申报国家级卫生镇。启动中央补助地方北京市健康素养监测工作,覆盖全市16个区县124个街乡300个社区,共调查15—69岁常住居民13500人。开展“健康中国行”——健康科普传播活动。发布《2014年北京市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完成健康北京家庭灭蟑第二阶段工作,涉及297个街道3421个社区,共计193万户居民家庭,有蟑家庭蟑螂密度下降91.88%。

    卫生法治建设  完成《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送审工作。发布8项地方卫生标准,初步形成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卫生信息标准框架。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完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确定市卫生计生委承担25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印发《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营利性医疗机构审批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的通知》,调整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审批流程及办事指南。制定医师电子注册和区域化注册的试点方案,简化注册程序,并在朝阳区启动试点工作。

    行业监管  全市管理相对人6.291万户,实施监督27.3017万户次,监督频次4.19;累计监督覆盖率99.3%;实施行政处罚5755户次,罚款1138.43万元,首次突破罚没款超过1000万元。完成国家和北京市组织的重点监督执法任务,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和个人专业一二三等奖,开展重点法规监督检查的经验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推广。规范行政执法,确认709项行政处罚职权,并对653项行政处罚职权制定了自由裁量基准。

    中医药工作开展北京中医健康乡村(社区)试点。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在14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诊区。探索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间特许经营合作新模式,北京中医医院与天通苑中医医院以名院办分院的形式开展合作。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开展“服务模式和学术发展”的双模式创新试点,世纪坛医院、宣武医院开展中西医结合会诊中心试点,推进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疑难病会诊中心建设。首批高级西学中研究班27人结业。举办第八届“中医药文化宣传周”,国内外近10万人参加。发布了全国第一本《中医蓝皮书——北京中医药文化传播发展报告》(2015版),筹建市民族医药文化博物馆,展示传播民族医药成果。

    计划生育工作  协调市级17个部门建立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制度,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统筹协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至年底,全市“单独二孩”申请61810例,生育水平未出现明显波动。启动生育服务证改革前期工作,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准备。与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和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的长效机制。2015年,北京市率先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设立专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年龄比规定在80岁以上的要求降低10岁。顺义、石景山等区卫生计生部门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多方位保障。

    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对“全面两孩”政策进行测算和风险评估,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对北京市生育政策进行预测,委托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在全市开展“单独二孩”政策评估和“非独”夫妇生育意愿抽样调查。市卫生计生委起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修订草案,向市长专题汇报,及时与人大法制办沟通,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  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5753人次,通过率82.6%,2520人获得合格证书。初步建立住院医师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有效衔接、医教协同模式。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全年培养乡村医生4227名。加大区级骨干医师培养力度,累计培训12批1135人。加强农村医学生定向免费培养,全年共招收各类定向生336人, 306人回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启动全科医学师资培训,逐步建立全市三类两级的全科师资队伍,227名基层实践基地师资和421名临床师资完成了培训。推进“5+3”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1名来自疾控机构的本科公卫医师培训取得合格证书,97名大专助理全科医师取得合格证书并同步获得成人本科学历, 42人获得学士学位。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与中关村管委会共同组织召开基因测序与肿瘤精准医学专题研讨会,开展转化项目市场路演。在全市16区推广胎儿心脏连续横向扫查方法、老年中期照护关键技术等22项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组织市属研究所完成中医药、公共卫生、呼吸、烧伤、儿科、阿尔茨海默病、热带病等特色专科疾病领域国内外新技术新进展追踪报告。支持216个项目针对北京地区常见、多发、疑难等重大慢性病和传染病等防治关键技术与卫生行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开展研究,全年资助经费4000多万元。创新工作方式,尝试对“双优”项目进行滚动支持,采用专家在线评审方式开展业务评审,提出“双聚焦”(既符合市场要求又贴近临床需求)的科研项目组织方式,邀请企业代表参加项目评审,尝试设立资助不立项形式,180个项目将于2016年启动实施。

    廉政与作风建设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在全系统通报曝光5起自办案件,对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                     

     (李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