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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结果公示
依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经研究,我委同意以下医疗机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申请,公示如下:
同意北京石景山八大处中西医结合医院首次配置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