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
依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经研究,我委同意以下医疗机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申请,公示如下:
一、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同意北京市海淀区同步中医骨科医院、北京迦南门诊部和北京尔康百旺医院各首次配置CT一台。
二、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同意北京迦南门诊部首次配置MRI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