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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评审结果公示
依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论证评审结果,经研究,我委同意以下医疗机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申请,公示如下:
一、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一)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和北京小汤山医院各新增配置CT一台。
(二)同意北京彭胜医院和北京诚志东升门诊部各首次配置CT一台。
(三)同意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亮马桥医院临时证CT不再使用、新增配置CT一台。
二、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一)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和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各新增配置MRI一台。
(二)同意北京核工业医院、北京诚志东升门诊部和北京长峰医院各首次配置MRI一台。
(三)同意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更新配置MRI一台。
三、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一)同意中日友好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各新增配置DSA一台。
(二)同意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临时证DSA报废、新增配置DSA一台。
四、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同意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新增配置LA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