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11994个,其中:医院78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88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3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215个,民营医院567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42个,二级医院182个,一级医院402个,未定级医院56个。768家地方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542个,100-199张床位医院64个,200-499张床位医院81个,500-799张床位医院31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50个(见表1)。

[1] 本表中机构数、人员数包含14个驻京部队医院数据(其中三级13个、二级1个)。
[2] 中医医院包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
[3] 此处包含诊所、卫生所(室、站)、医务室、护理站、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二)卫生人员总数
2025年,全市卫生人员总数43.9万人,比上年增加1.6万人,增长3.8%。
2025年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35.7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8万人,注册护士15.6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2万人,增长3.4%(见图1)。

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人员20.14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16.37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6.34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7.17人。
(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和实有床位数分别为156901张和144106张,其中:医院编制床位数和实有床位数分别为143653张和136658张(见图2)

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7.20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6.61张。
(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2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123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74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数439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6681人),每中心平均116.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数577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593人),每站平均3.3人。全市村卫生室2419家,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611人。
(五)卫生总费用
卫生总费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用于卫生服务所消耗的卫生资源总量。2024年,我市卫生筹资总额为4065.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与2023年相比增长4.43%。2024年,我市卫生总费用的各项筹资来源中的政府、社会、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分别是861.14亿元、2635.74亿元、568.40亿元,分别占总费用的比重为21.18%、64.84%、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