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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2002、2003年度项目开展中期评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5-08-0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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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以下简称首发基金)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完成水平和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发挥首发基金的作用,并为部分项目续拨款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对首发基金2002、2003年度项目开展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02、2003年度首发基金资助项目中资助力度为20万元及以上(不含配套资金)的联合攻关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
      二、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函评、会评和现场考察的形式。其中:对20万元以上但小于5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函评;对所有5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经过专家函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评议的5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会评;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三、评估安排:  
      1、此项评估由首发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
      2、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2005年8月8-12日
      3、评估时间:2005年8月13-31日,其中会评和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估材料
      1、2003年首发基金项目须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2002年首发基金项目未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仍需提交)一式6份,可从北京卫生信息网下载。
      2、进行会评的项目在专家答辩时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联合项目科研合作协议书、合作单位经费转账单据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进展和阶段性结果的相关材料。现场考察项目需在专家考察时提交上述材料原件。
      五、评估要求: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填报上述评估材料,并进行认真审查,签署意见,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交到首发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候。
      材料报送地点:首都医科大学第一教学楼194房间(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暑假期间请从学校东门进入)
      联系人及电话:张迎媛、王丹(63051469,63296917)
      2、请须会评的项目负责人做好答辩准备,其中:汇报项目进展情况10分钟(请准备PowerPoint文件),解答专家提问10分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应委托课题其他主要参与人员进行答辩。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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