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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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有效期:2023-06-12至2023-07-11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医疗机构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7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izhengyiguanchu@w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意见征集”字样);
3.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beijing.gov.cn),在网站首页“政民互动”下“民意征集”板块中查看,并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izhengyiguanchu@wjw.beijing.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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