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医疗急救培训课程教学大纲及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置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组织专家对2018年1月18日制定的《北京市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急救证书系列课程教学大纲(试行)》《北京市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急救证书系列课程复训大纲(试行)》及《北京市公共场所医疗急救设施设备及药品配置指导目录(试行)》等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北京市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急救证书系列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版)
2.北京市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急救证书系列课程复训大纲(修订版)
3.北京市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置指导目录(修订版)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