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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4-0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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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掌握我市部分地区中小微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布、接触危害人群以及危害因素强度(浓度)情况,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市卫生健康委拟遴选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工作。现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分析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项目任务

    1.开展检测(监测)

    (1)检测任务:对指定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中小微企业(申报和未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布、危害风险、接触危害人群以及危害因素强度浓度进行检测(监测)并分析汇总,提出加强监管的针对性措施建议。该检测作为对中小微企业的年度定期检测,向企业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将符合监测条件企业的监测结果纳入2024年全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来完成,数据填报相关信息系统。

    (2)检测对象:优先选择《2024年北京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中所列的检测对象。

    (3)检测方法:既要满足定期检测规范的要求,又要兼顾《2024年北京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4)参加培训:遴选出的机构要参加全市组织的监测技术培训。

    2.开展帮扶:通过对企业前期调查、薄弱点分析等工作,对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开展帮扶,使中小微型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检测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3.采购数量:采购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4.任务要求:

    第一包:承担顺义区、昌平区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不少于60家;

    第二包:承担大兴区、丰台区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不少于30家;

    第三包:承担平谷区、延庆区、密云区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不少于30家。

    四、具体工作

    本项目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中小微企业(具体企业范围签订合同时明确)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工作任务:

    1.对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根据技术要求(一般危害企业三年内检测一次,视同定期检测报告)进行检测。

    2.对企业提供相关职业健康培训或咨询服务。

    3.对企业提出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措施建议。

    4.完成一份针对辖区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情况的分析报告。

    五、项目经费

    预算共计95万元。第一包47万元;第二包23万元;第三包25万元。

    六、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请单位必须取得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且在有效期(自发布公告一年内无不良行为)。

    七、商务评审

    1.遴选报价是否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2.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合格;

    3.是否提供满足遴选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若有)。

    八、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4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模板》。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4月14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jiankangchu2019@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中小微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3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文件1份,供应商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U 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职业健康处  李东明 联系电话:55532585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542。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附件:1. 申请人须知、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附件:2. 遴选响应文件(样式)
    附件:3.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