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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1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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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促进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0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范围

      2020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范围包括全市各级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年内有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未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疗机构不得申报。

      二、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包括文化建设、友善氛围、健康宣教、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等4个方面11项指标。

      (二)老年友善管理

      包括保障机制、管理与培训、分级诊疗等3个方面12项指标。

      (三)老年友善服务

      评价标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适用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包括老年医学科设置、就医服务、老年综合评估和风险防范、老年综合征管理、老年专科服务等5个方面25项指标;第二部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基本医疗服务、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专科服务等3个方面13项指标。

      (四)老年友善环境

      包括交通与标识、建筑与环境、设施与家具等3个方面29项指标。

      三、建设标准

      市卫生健康委制定《2020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四方面建设内容采取百分制,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15分、老年友善服务40分、老年友善环境30分。

      申报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且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四个单项评价得分均不低于本项满分值80%的,可获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四、建设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

      各医疗机构对照《2020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进行准备,对存在不足进行整改并自评。符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填写《2020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附件2),于7月底前报辖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区级评价。

      (二)区级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委收到辖区医疗机构申报后,组织专家进行区级评价,区级评分达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在其《2020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区卫生健康委公章,于9月底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市级复核申请。

      (三)市级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于11月底前对区级评价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确定为“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五、结果应用

      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行宣传,同时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先作为市级和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单位进行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质量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并做好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质量和进度。2020年,各区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比例不低于50%。

      (二)全面推进,加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广力度

      各医疗机构要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为契机,以老年患者为中心,改善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各区要加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广力度,逐步扩大建设范围,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

      (三)强化管理,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长效机制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分年度实施,实行动态管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对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市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名单。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各区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步骤和要求推进工作,并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建设成果,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示范效应。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哲,15901448405;杨凯,83970773、13810437368)

    请点击下载:

    1.2020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docx

    2.2020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