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为市中医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中医药对外交流政策、法规,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的政策研究;落实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相关政策和规划。

(二)搭建中医药医疗、文化、生态、科技、经济五种资源转化平台。

(三)负责促进境内外各级政府、民间团体、学术组织之间的联络,推动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拓展中医药国际贸易渠道。

(四)承担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评价、转化、应用及推广,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五)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制定的相关组织工作。

(六)配合本市“两区”“三平台”建设,办好相关中医药配套活动。

(七)收集分析国内外中医药相关信息。

(八)承担本市中医药对外宣传、对外联络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中医局机关及中心涉外活动申报与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中医局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