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首都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新的成效,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42项市政府绩效任务按期完成,251件市领导批示按时办结,268件建议提案按期答复。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职责
1.坚持公益性为导向,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效果良好
6月15日,在全市实施以“一取消、一降低、一提升、一采购、一改善”为主要内容的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规范6621项医疗服务项目、实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同步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基本医保报销水平。改革成效良好,基层机构诊疗量增幅连续33个月高于二、三级医院,住院服务向三级医院集中;医药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6.2%,为近15年以来增幅最低;部分药品和耗材价格下降明显,医疗机构补偿状况得以改善。医耗联动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公益性,促进医疗机构向质量内涵服务效率型发展方式转变。孙春兰副总理三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2.推进医疗资源疏解,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果
天坛医院新院、友谊医院通州院区运行情况良好。朝阳医院常营院区、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扩建、口腔医院迁建、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友谊医院通州院区二期等实现开工建设,同仁医院亦庄院区扩建工程加快推进。雄安新区“交钥匙”新建医院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宣武医院、妇产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对雄安新区对口机构帮扶工作,提升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京津冀三地411家医疗机构的36项临床检验结果和176家医疗机构的21项影像检查资料共享。持续推动朝阳医院等市属医院对口支持河北燕达医院;推进东直门医院、胸科医院、潞河医院等央地资源支持廊坊北三县医疗机构。京冀张家口三地签署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京津冀医疗卫生保障合作协议,推动医疗卫生深度合作。
3.完善健康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新建和改扩建46个村卫生室,对80个偏远山区村提供每周至少一次的巡诊服务,并采用邻村卫生室延伸服务等多种方式,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招收340余名医学大专生,定向免费培养后到乡村医生岗位服务。组建家庭医生团队4539个,重点人群签约率达90%,上门服务达到35.8万次。全市建成综合医联体59个,专科医联体8个,儿科紧密医联体成员增加到8家,建立国家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基层服务点176个,提供线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142个,提供移动支付服务的达到317个,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急救分级分类救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实施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规范急诊秩序,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全市新建急救站点42个,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4%,较去年提升近15个百分点。鼓励引导社会办医发展,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达5218家,中外合资合作和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医疗机构达17家,明确了7家国际医疗试点医院和6个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区。
4.大力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构建全人群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卫生治理,建成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7024个,覆盖率达99%。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农村地区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6.2%。东城区等5个区圆满通过国家卫生区复审。西城区和门头沟区通过国家健康促进县(区)评估,西城区位居69个参评单位的第一位。全市健身步道达1240公里,创建健康食堂、健康餐厅500多个。加强妇幼健康管理,新生儿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连续8年降低,孕产妇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6.7%。建立了儿童血液病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和市区两级儿童恶性肿瘤诊疗协作组,成立25名专家组成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专家委员会,重点服务相关疾病住院儿童累计约1万人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和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上升趋势得到缓解。实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28种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加强老年健康管理,70余家医疗机构创建成为“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超过95%,首批6家康复转型公立医疗机构达到标准。认真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全市控烟示范单位已达646家,吸烟人数比条例发布前减少55.5万人,二手烟暴露人员减少280万人。
5.铸牢健康防护屏障,公共卫生保护能力持续提升
着力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为28/10万,同比下降3%。率先实现疫苗按针次全程可追溯,全市设立各类预防接种单位724家,为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和老年肺炎球菌疫苗达150万人次。推进国家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区建设,启动居民心理健康筛查与干预项目。积极推进采供血机构建设,无偿献血人数和献血量增幅均居全国第一。加强全市血液采、供、用调度,保障临床用血需求。提高卫生健康监管水平,建成45个点位生活饮用水水质、198个点位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100个点位游泳场馆水质电子监管系统。采取号贩子密度指数、人脸识别、“黑名单”和个人信用管理等综合措施,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号贩子、网络医托等行业乱象,抓获号贩子420多人。及时有效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全力救治西师一附小学生遇害和房山氯气中毒伤员,妥善处置内蒙古输入性肺鼠疫病例等,维护首都安全。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建立了基层工作联系点和医药信息企业等七大联系制度,坚持以“四不两直”为主开展督查,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继续推动中医立法工作。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市应急局、市民政局接收职业卫生、老龄健康相关的行政权力78项、行政奖励1项,机构改革行政执法衔接平稳过渡,各项权力清单完成修订并公布。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8件、委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次,将本机关印发的1031件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法律事项112件,处理行政应诉案件39件,没有败诉案件。对90项信息公开进行合法性审查,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或诉讼败诉案件。认真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项。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次,中心组扩大会学习法律法规1次。不断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全年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33万户次,做出行政处罚1.8万余起,罚没款总额3760.1万元。
(三)加强预算管理,落实财经制度
加强全委预算统筹,大力压减一般行政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工作开展,同时兼顾各项常规工作的持续保障与开拓创新。继续探索重大延续性项目的经济评估机制,加强重点项目前置评审工作,突出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从预算编制环节介入,将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互挂钩,核减和压缩执行进度慢、绩效评价差的项目预算安排额度。不断完善财经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0个所属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实现所属单位审计全覆盖。截至12月16日,我委执行进度为89%,剔除2020年可继续中央转移支付、追加资金因素,实际年初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6%。
(四)改善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精简60%、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减55%、本机关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开通网上受理、办理,末端邮寄纸质证照,跑动次数压减至平均0.03次,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开通《出生医学证明》等19类电子证照。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完成医师电子化注册,全面实施医疗机构、护士电子化注册。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启动诊所备案试点,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至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探索“区级受理、市级审批”制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社会办医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京津冀三地联合开展医师区域注册试点,加快推动医师、护士、机构电子注册改革,实现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研究制定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开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服务和创新环境、改革监管方式、推出示范性项目等举措,努力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扩大开放新格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与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相比,卫生健康工作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需要持续改善,卫生治理能力需要不断提高。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