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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9-2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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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3月,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二专项督察组围绕“4·18”重大火灾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对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专项督察,7月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意见,指出卫生健康部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还未真正拉紧、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识宣贯不到位、登记校验还存在薄弱环节,医疗机构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隐患突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方面问题隐患。督察共发现隐患127项,其中重大事故事故隐患13项。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督察反馈意见,认真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隐患整改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察工作,将完成市委市政府督察问题整改任务作为落实“4·18”重大火灾事故整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抓手,在全系统通报督察情况,专题部署研究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把整改督察问题隐患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防止片面整改、虚假整改。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的通知》,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和隐患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分工,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对督察问题隐患开展督导检查和现场核查,督促隐患按期整改完成,确保整改质量。截至2024年8月,督察组检查发现的127项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125项。未完成整改的2项为北京医院和广安门医院未设置避难间的问题,广安门医院正在组织避难间建设,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即将开始动工;北京医院因病房楼建设时无设置避难间的相关法律要求和标准规范,且经专业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论证,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目前采取加强人防物防措施,严格管控风险。

    二、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弱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专项督察指出的问题和隐患,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17个区34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举一反三,持续排查整改同类隐患,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通过下发督办单、通报、约谈等方式,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以点带面解决共性问题,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以及“4·18”重大火灾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努力补齐行政审批和安全管理短板。

    (一)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党政主要领导坚持每月调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全系统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制作印发了《敬畏生命 守护安全——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启示录》专题警示教育片,纳入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全系统安全发展理念。购买发放《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督促系统各单位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分管市领导专题调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落实情况,督促各区严格按照《关于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指导意见》要求尽快落实到位。截至2024年7月,16个区卫生健康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均已规范安全管理机构名称,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培训宣贯、加强隐患整治、完善制度4个方面8项重点任务,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提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视程度,学习掌握、准确领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排查方法,推进判定标准落地见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组织宣传,营造学好用好判定标准的良好氛围。将判定标准学习作为2024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细致解读。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作为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逐条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控。

    (三)持续推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认真对照《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逐条、逐项梳理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涉及卫生健康系统的问题、教训以及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全部落实到位,并取得扎实成效。制定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核工作指引》,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环节的规范性指导,通过专家现场抽查评估、资料核对、信息化核验等方式,查核诊疗和住院人次、床位使用率、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对医院登记床位与实有床位是否相符、卫生技术人员配比是否符合基本标准等进行重点查核,明确在校验事项的现场审核环节纳入消防检查等相关情况。组织开展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督导检查工作,以业务培训会、区级互查等形式,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许可工作的规范管理。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主办单位,积极开展安全咨询、科普宣传、知识答题、活动直播等,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围绕初期火灾扑救、病患疏散、人员逃生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医护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四)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市卫生健康委安委会组成部门、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制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细化总则、组织机构、会议制度、公文处理、督促检查、考核奖惩6个方面22条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市卫生健康委安委会议事协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办医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各业务处室抓好各自业务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管,初步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新格局。加大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追究力度,督促指导平谷区、丰台区卫生健康委针对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医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对23名干部职工给予撤销职务、扣除绩效、解除合同等追责问责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压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边营业边施工、“双通道”燃气、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严查严治风险隐患。加强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医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检查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采取医院自查自评、区级部门联合测评、市级部门督导抽查等方式,确保隐患整改成效,推动医院消防标准化创建。建立分管市领导统筹调度,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抓总,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应急局等部门和各区协同配合的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历史遗留问题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每季度研究调度历史遗留问题隐患摸底排查、整治推进等情况,坚持精准施策,“一院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隐患整改。

    三、坚持底线思维,提升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审批校验,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压紧压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跟踪隐患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紧盯不放,确保隐患消除。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改成效,严格风险管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是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整治,加快重点任务完成进度,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建立防范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卫生健康行业监管,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医院工程建设监管和消防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红线底线,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市委市政府第二专项督察组关于对市卫生健康委专项督察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