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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8-04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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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根据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要求和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培养,为疫情社区网格化防控提供人才支撑,全面提高首都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我委决定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开展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现将《202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202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社区卫生队伍,为疫情社区网格化防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202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广泛开展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建设一支素养精良、技术扎实、医防结合的复合型社区卫生队伍,持续改善服务质量,发挥监测哨点作用,不断夯实基层社区医疗卫生工作基础,织密织牢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底”,进一步提升首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二、参加人员

      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的全体医生(包括全科、防保、中医、专科医生)和护士;其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

      三、练兵内容

      重点包括呼吸道传染病知识、发热及常见症状鉴别诊断、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流行病学调查、咽拭子标本采集、传染病报告及患者转运工作等内容。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模块:

      (一)法律法规模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消毒隔离技术规范》等。

      (二)综合诊疗模块

      1.临床常见症状早期识别与鉴别:发热、头痛、咽痛、咳嗽、乏力、味觉丧失、呼吸困难、胸痛、咯血、胸腔积液、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等。

      2.呼吸系统常见病和传染病:新冠肺炎、流行性感冒、不明原因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急慢性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结核等疾病诊疗、康复与管理等。

      3.辅助检查:与临床常见症状、呼吸系统常见病和传染病相关的影像、检验、心电图、肺功能检测和中西药物等。

      (三)基本公共卫生模块

      1.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见问题及处理、预检分诊、患者随访及健康管理等。

      2.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手卫生、戴口罩、穿脱隔离衣)、消毒等。

      3.流行病学调查、咽拭子标本采集、疫情报告及患者转运工作等。

      以上内容的学习参考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隔离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1  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76号)、《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国卫办医函〔2020〕65  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75号)、《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四版)》(京中医政字〔2020〕35  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知识110问》(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刘民主编)、《北京市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全科医疗大纲资料汇编》、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学习平台全员培训课件(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性感冒和鼠疫的防治知识、心理健康知识等)

      四、练兵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机构培训、区级督导、市级技能训练和统一测试方式进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练兵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全体在岗医生和护士进行线下专题培训和技能训练,对后勤人员(包括护工、保洁、保安、司机)等非卫生技术人员重点开展院感防控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自行组织与此次练兵相关的培训和督导。线下培训应全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加强人员防护。

      市级技能训练和统一测试采取线上方式,技能训练的视频和课件模块自2020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持续开放;线上统一测试模块每周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时间为8:00-24:00,共开放8次;每人至少选测6次,并完成全部试题作答。

      市岗位练兵办公室将在学习模块公布开放性试题,用于检验各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练兵实际演练情况。

      五、学分管理

      2020年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将医防融合技能训练和线上统测纳入单位自管项目授予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参加线上学习并测试合格可获得市级(或区级)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3分。

      六、时间安排

      (一)筹备部署阶段(2020年5月-7月)

      制定岗位练兵组织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内容,组织专家直播、录播、拍摄微课视频、审核试题;完善市级岗位练兵培训、测试平台。各区根据要求,制定本区岗位练兵计划,核对人员信息,做好宣传动员。

      (二)实施阶段(2020年8月-10月)

      各区组织开展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应练尽练、愿练尽练。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市岗位练兵办公室公布的统一开放性试题组织演练,并拍摄视频上交区岗位练兵主管部门备查。

      (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

      根据各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的线上、线下技能训练学习和市级统一测试竞赛情况,总结并通报全市练兵活动情况,对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要将医防融合岗位练兵作为提高基层卫生工作能力、做好疫情社区防控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广泛参与、人人受益、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法灵活、便于操作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岗位练兵活动顺利实施。

      (二)组织落实

      成立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岗位练兵活动的组织领导,议定练兵活动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见《2020年北京市基层全科医生岗位练兵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

      (三)扎实推进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制定辖区岗位练兵工作计划并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市、区岗位练兵工作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以练促学,以学赋能,通过能力提升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提高,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方便可及、技术过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1.202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202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区级评价表

            请点击下载:

    202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组织机构及职责.docx

    202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区级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