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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感染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30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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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院感防控的工作要求,针对本市社区卫生机构院感特点,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感染防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日常通风消毒

      1.加强门急诊、预防保健服务区、病房等公共区域通风换气。

      2.加强各科室通风换气,医护人员应指导住院患者酌情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3.加强发热哨点、预检分诊、候诊大厅、预防保健服务区、厕所、走廊和电梯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

      二、严格人员管控

      4.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所有进入机构的人员必须严格预检分诊,做到100%测量体温、100%询问流行病学史,确保发热人员、有流行病学史人员不能进入机构,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5.严格落实就诊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督促就诊人员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在京居住地、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

      6.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尽量采取分时段预约接种,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原则上1名儿童由1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进入机构。

      7.开设病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落实好住院患者症状监测要求,减少多名住院者同处一室的情况。科室要加强排查,每天上下午各为患者测量一次体温,对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疑似病例要立即采取隔离、报告和转诊等相关措施。

      8.严格探视人员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探视,确需探视的严格限定人数和时间,每次限1人、 30分钟内。

      9.严格落实陪护人员管理,尽量减少陪护人员。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应固定1名陪护人员,实行一患一护,做好信息登记,明确活动区域,督促其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并与患者一同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监测,严禁串病房。

      10.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进休息室、在污染区饮水就餐,避免无防护条件下交谈。

      11.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院感防控的普遍要求和自身特点,面向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保安、保洁、护工等开展全员培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提高全员院感防控技能。

      三、严防交叉感染

      12.避免与他人无防护接触。严防医务人员因社交原因将感染风险带入机构。所有医务人员应主动杜绝非必需的交往交流聚会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出京,保证家人安全、患者安全和医院安全。从外地返京医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告,并按规定隔离观察14天。

      13.控制门急诊大厅等公共空间人员密度。积极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有序疏导人员,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加强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排队区域引导,大力推行电子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用,落实慢病患者长期处方规定,积极开展为老年人“送药上门”服务。

      14.严控人员聚集。严格控制各类人员在科室、部门间走动,尽量使用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解决问题。避免在狭小封闭空间召开多人参加的会议。

      15.严控集体用餐。落实分时段就餐,加大就餐座位间距,宜同向排列,避免面对面就餐,就餐时应尽量避免交谈交流。严格控制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到食堂就餐的区域、时间,做到合理分区、限流。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