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往期:分级诊疗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0-25
  • 来源: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 文字变小 恢复文字大小 文字变大
  • 各区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基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国卫办基层函〔2017238号)和《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330)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以下简称建设活动),同时启动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直接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单位,是建立有序就医秩序、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的基础保障。通过实施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能够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提高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各区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对照标准和要求自查整改,重点在提高诊疗能力、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和提升居民感受度等方面下功夫。要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各区要把以基层为重点摆在突出位置,体现基层卫生维护居民健康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各区要突出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工作。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签约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在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等方面实现突破,确保20176月底,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提高,2017年底,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基本覆盖。为符合条件的四类慢病患者提供长处方服务。通过实施继续教育、转岗培训、大医院帮扶等多种方式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儿科服务能力。要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检验检查等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落实处方点评制度,确保合理用药,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改革创新,并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

      三、统筹组织,扎实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各区要根据《20162017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方案》和《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12)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活动动员和部署。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调动全员参与积极性。

      坚决杜绝活动中出现的程序不严、材料不全、数据缺失或者错误等现象。鼓励各区在设备配备、项目支持、院长或主任职务晋升等方面向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倾斜,在评先选优、人才培养、考核补助等方面给予激励和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改善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挖掘典型,广泛做好宣传推广

      各区要深入挖掘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典型做法和经验,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本次建设活动中,各区要将区卫生计生委或参与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北京社区卫生服务网信息报送系统,上报市社管中心,每区每月不少于1篇。我委将择优在市卫生计生委、市社区卫生服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同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并在年底对各区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20162017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方案

           2.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工作方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54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联系人:朱文伟;联系电话:83970779;市社管中心联系人:王东瑞;联系电话:63691115;电子邮箱:bjsgzxzgk126.com)。

      

      

      附件1

      20162017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

      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3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范围

      依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乡镇设置、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且第一注册名称为乡镇卫生院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当参加活动。各区遴选数量控制在上年度乡镇卫生院数的15%以内。

      二、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

      请各区依据国家指导意见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北京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2016年版)》(附表1,以下简称《评价指标》),遴选在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农村居民满意信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机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得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0分。各区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通知》(京卫基层〔20153号)中“北京市“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开展本区群众满意度调查。

      三、遴选程序

      (一)乡镇卫生院自查自评。各乡镇卫生院严格对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和《评价指标》进行自查,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附表2)于5月底上交区卫生计生委,自评报告应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查找出的问题及整改效果、自评结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内容。

      (二)区级审核推荐。区卫生计生委要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1594),结合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更新内容和要求,完善本区的实施方案,量化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评价,加强初审把关,对于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卫生院,督导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均不得申报市级复核。对经评估后符合要求的所有乡镇卫生院,6月底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复核评估。

      (三)市级复核评估。市卫生计生委将于7月上旬,组建市级复核评估专家组,对区级推荐上报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指标体系》、抽样的原则进行复核,并邀请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市卫生计生委将对遴选出的符合标准的乡镇卫生院通过网站、通报等形式公示后,上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复核。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7630日前。

      (二)上报材料。

      1.推荐乡镇卫生院简介,含基本情况等,重点描述工作特色。

      2.本区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和候选机构名单。

      3.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

      4.2015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年报表(卫计统1-2表)。

      5.辅助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反映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和开展活动情况等内容的照片35张(JPG格式),有条件的可附送时长10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AVI或者MPEG格式)。

      (三)报送方式。以区为单位将上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其中辅助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将于现场复核统一收回。

      

         附表1

      北京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2016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办法与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参评资质认定

      单项否决指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机构代码证,每年通过医疗机构校验。

      现场复核:查验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缺任何一证则取消参评资格)。

      -

      通过   /

      2.纳入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未出现过骗取、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

      直接核定:根据实际情况区县新农合中心出具证明(发现骗保、套保行为则取消参评资质)。

      -

      通过   /

      3.两年内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直接核定:区县卫生计生委出具证明。

      -

      通过   /

      一、看病就医方便经济(15分)

      1.基础设施

      10分)

      1.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参照《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京卫妇幼社[2006]2号)要求(A类≥3500B类≥2500平米、C1500平米),功能分区合理,科室设置齐全,医疗和预防保健区域相对分设,流程科学,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现场核查:1.建筑面积≥1500平米;2.设备配置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3.科室设置健全,符合医疗机构许可;4.医疗和预防保健区域布局合理,流程规范,符合卫生学标准。1项不符扣1分。

      4

       

      2.建立信息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系统,开展社区健康信息管理。

      现场查看:1.医生工作站,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无缝连接,实现互联互通。2.检查门诊诊疗及健康档案、慢病管理、老年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平台使用情况。1项不符合扣1分。

      2

       

      3.院内环境优美,绿化不少于占地面积30%

      现场查看:环境是否优美,绿化且符合要求,1项不符合扣1分。

      2

       

      4.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

      现场查看:无障碍通道设置与设计。未设置扣2分,不合理扣1

      2

       

      2.人员配备

      5分)

      1.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并按核定的编制配置人员。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额的90%。配备有经过培训的全科医师。

      现场核查:1.查阅人员名册,审核编制情况;2.查阅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资质证书,审核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3.查看执业证书,审核注册范围。1项不符合扣1

      3

       

      2.1名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护士配置必须能够保障护理工作顺利开展,且不少于0.3名/床。

      现场核查:检查全院医生和护士职称和人员资质证书。1项不符合扣1分。

      2

       

      二、医疗服务安全可靠(30分)

      3.服务能力

      3分)

      1.能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疗。

      现场核查:有无开展常见病门诊诊疗和住院诊疗,缺1项扣0.5分。

      1

       

      2.能开展院内急诊急救、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现场核查:有无开展院内急救、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备和设施,缺少1项扣0.5分。

      1.5

       

      3.提供转诊服务

      现场核查:无任何转诊记录扣0.5分。

      0.5

       

      4.医护质量管理

      6分)

      1.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规范。

      现场查看:核心制度的知晓情况,1项不知晓扣0.25分;现场考核心肺复苏、测血压等技术操作,1项不合格扣0.25分。

      1

       

      2.住院诊疗管理:有适用的临床诊疗指南、疾病诊疗规范等,用于指导医生的诊疗活动。建立与完善住院患者出院后的随访与指导流程,并认真落实。

      现场查看:内科住院诊疗规范不适用扣0.5分,没有出院随访扣或无指导记录扣0.5分。

      1

       

      3.加强手术管理:为每位手术患者必须有术前讨论记录或术前小结。有落实患者知情同意管理的相关制度与程序。

      现场查看门诊手术病历:无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扣0.5分,知情同意书签署不及时或内容不全面扣0.25分。

      1

       

      4.质量控制指标:①门诊处方合格率≥95%。②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③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

      现场核查:⑴抽查100张处方,合格率小于95%0.5分;⑵抽查5份出院病历,有一份丙级即视为合格率小于95%0.5分;⑶诊断符合率小于85%0.5分。

      1.5

       

      5.有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有监管措施。

      现场查看:组织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各扣0.25分;监管记录不齐全扣0.5分。

      1

       

      6.开展医护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评。

      现场查看:培训和考评记录,缺1项扣0.25分。

      0.5

       

      5.检验放射管理

      4分)

      1.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实施“危急值报告”制度。

      现场查看: 不能提供急诊检验服务扣0.5分;无危急值报告制度、具体落实情况、记录是否齐全扣0.5分。。

      1

       

      2.由具备临床检验和放射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质量控制活动。

      现场查看: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0.5

       

      3.医学影像科通过医疗机构执业诊疗科目许可登记,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现场复核:诊疗许可证,不在许可范围内不得分。

      0.5

       

      4.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落实审核制度、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现场查看:相关制度及落实情况,1项不合格扣0.25分。

      0.5

       

      5.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电离辐射标示标志。

      现场查看:标识不清扣0.25分;无标识扣0.25

      0.5

       

      6.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规范、标准,制定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环境保护、受检者防护、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等相关制度,并有执行记录。

      现场查看:相关制度(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辐射防护措施、放射装置检修维护制度)制度不全扣0.25分,执行记录不规范扣0.25分;无防护用品扣0.25分,没使用防护用品扣0.25分。

      1

       

      6.医院感染管理

      6分)

      1.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有专人管理。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与教育。

      现场查看:有无医院感染管理组织,质控、培训、考核工作开展情况,1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

       

      2.医务人员能获得并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消毒供应室、门诊手术室、治疗室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管理规范。

      现场核查:消毒用品、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要求,不符合扣0.5分;重点部门院感管理不规范扣1分; 院感监测记录、紫外线消毒记录不齐全扣0.5分。

      2

       

      3.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建立健全一次性使用医疗物品消毒产品进货验货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

      现场查看: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操作是否符合要求,一次性医疗物品证件、进货登记、管理制度是否齐全,1项不符合要求扣0.25分,扣完为止。

      1

       

      4.医疗废物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收集、转运、暂存情况,1项不符合有关规定扣0.25分。

      1

       

      7.药事管理

      5分)

      1.建立药事管理工作制度并落实,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所有药品通过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采购信息平台采购。

      现场查看: 药事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制度、采购流程、采购记录,有1项不符合要求扣0.25分。

      1

       

      2. 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对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建立相关的奖惩制度。强化合理用药指导培训,促进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现场查看:有无处方点评制度、奖惩制度,处方点评结果公示、合理用药相关培训及记录,缺1项扣0.25分。

      0.5

       

      3.负责向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供应基本药物。指导村卫生室合理用药。

      现场查看:药品出库记录以及合理用药指导记录,缺1项扣0.25分。

      0.5

       

      4.特殊药品(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规定。疫苗的流通、储运、领发、登记及使用等符合有关规定。

      现场查看: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记录,不规范扣0.5分;疫苗的流通、储运、领发、登记不规范扣0.5分。

      1

       

      5.抗生素处方比例:含有抗生素处方数/抽查处方总数×100%30%

      现场核查:抽查100张处方,比例大于30%不得分。

      0.5

       

      6. 注射剂使用比例:含有注射剂处方数/抽查处方总数×100%30%

      现场核查:抽查100张处方,比例大于30%不得分。

      0.5

       

      7.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抽查处方药品总数/抽查处方总数×100%5

      现场核查:抽查100张处方,平均每张处方药品种数大于5不得分。

      0.5

       

       

      8.执行并开展长处方服务。

      现场核查:查看卫生院开具长处方,无不得分。

      0.5

       

      8.中医药服务

      4分)

      1.开展2种以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现场核查:1.随机抽查中医科5份门诊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没有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1份扣0.5分;2.现场查看,少1项中医药服务扣0.5分,扣完为止。

      4

       

      2.开展中药饮片、针刺、艾灸、推拿、拔罐、熏洗等不少于6种中医药服务。

      9.工作效率

      2分)

      1.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9,且高于本市乡镇卫生院的平均水平。

      市社管中心根据2016年诊疗报表直接核分:满足其中1项得0.5

      1

       

      2.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1.5

      市社管中心根据2016年诊疗报表直接核分: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1.50.5分,小于1.5按实际比例得分。

      0.5

       

      3.病床使用率≧65%

      市社管中心根据2016年诊疗报表直接核分:病床使用率≧65%0.5分,小于65%按实际比例得分。

      0.5

       

      三、公共卫生服务可及(16分)

      10.组织管理

      5分)

      1.有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项目管理方案、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方案并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

      现场查看: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案和资金管理制度方案;卫生院自行制定的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具体实施方案。每少1项扣0.2分。

      1

       

      2.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机构或有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落实服务责任区域,落实项目服务内容。

      现场查看: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机构或无专人负责扣0.5分;1项未落实扣0.1分。

      1

       

      3.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

      现场查看: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技能,检查村卫生室的相关培训指导记录,无记录扣0.5分。抽查3名医务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一人不合格扣0.5分。

      2

       

      4.配合做好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认真做好对村卫生室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

      现场查看: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公示记录和与工资挂钩的依据,无绩效方案扣0.25分;无公示工资相关记录和与工资挂钩的依据扣0.25分。随机抽取2名乡村医生进行电话核实,1项不相符扣0.5分。(提供辖区乡村医生明细表及联系电话)

      1

       

      11.资金管理

      2

      1.乡镇卫生院按照对乡村医生完成项目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的考核结果,支付相应的补助经费。

      现场查看:查阅会计凭证、档案资料和访谈。没落实的扣2分。

      2

       

      12.执行效果

      9分)

      1.按照当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现场查看:查看档案资料及信息系统核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项核查,未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完成指标,1项扣0.分,扣完为止。

      8

       

       

       

       

       

       

       

       

       

       

      

       

       

      5.辖区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服务的知晓程度以及对有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程度达到85%以上。

      现场或电话核实:居民20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服务的知晓程度以及对有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程度达到85%以上的满分,小于85%的按知晓率/85%×1

      1

       

      四、内部管理规范有序(12分)

      13.执业管理

      3分)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查看:1项不符合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2. 独立从事医疗卫生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卫生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试考核合格。卫生院制定卫技人员培养制度、计划及具体落实措施。

      现场查看: 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限定的诊疗科目及有效期限,查看相关科室有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情况。1项不符合扣0.5分。1项不符合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3.包括全科医学在内的医疗、药学、护理、公共卫生、中医药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现场查看:查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人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1

       

      14.新农合管理

      2分)

      1.认真执行新农合相关规章制度。有费用控制手段及措施。

      现场核查:有负责新农合业务的专门机构得0.2分;有专人负责新农合业务得0.2分;抽查医护人员一名了解新农合相关政策得0.2分;制定了费用控制措施得0.4分;

      1

       

      2.公示补偿方案和报销流程。

      现场查看:在公开场所有新农合补偿方案展板或宣传材料得0.5分;在公开场所有新农合报销流程得0.5分。

      1

       

      15.财务后勤管理

      3分)

      1.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的单位应有经过培训合格的报账员,有培训制度和落实检查措施。

      现场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和查看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培训检查记录。1项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2.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开展财务分析,并有书面财务分析报告。

      现场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和查看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培训检查记录。1项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3.严格收入和支出管理,收入全部入账,原则上当日发生的收入当日入账,现金收入不得坐支,所有支出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卫生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现场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和查看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16.卫生管理

      4分)

      1.对乡村医生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村卫生室院感管理进行督导。对村卫生室有年度业务考核。

      现场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查看。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2. 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

       

      3.乡村联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落实对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现场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查看。 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市社管中心根据2016年报表直接核分:签约率≧35%1分,小于35%按比例得分。

      1

       

      五、改革措施到位

      10分)

      17.人事制度改革

      (2)

      1.落实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现场查看:1.查阅职工岗位聘用制度,未建立相关制度扣0.2分;2.查阅岗位责任管理制度,未建立相关制度扣0.2分;3.核查制度执行情况:未按制度落实扣0.1分;4.职工花名册抽取不同岗位5人,查看聘用合同,有1人未签聘用合同扣0.1分。

      1

       

      2.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院长的考核与其个人收入和任免挂钩。

      直接核分:区县卫生计生委出具考核证明,合格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

      1

       

       

      18.实施绩效考核

      5分)

      1.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

      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考核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机构的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资料及考核结果利用情况。1.有区卫生计生委考核方案得0.5分。2.考核内容全面、细则及评价标准明确、考核记录完整、对考核存在问题有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得1.5分。3.有对满意度评价结果的运用得0.5

      3

       

      2.依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

      现场查看:本机构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考核记录等相关资料,查看绩效工资发放表。有卫生院考核方案得0.5分,考核内容全面、细则及评价标准明确、考核记录完整、对考核存在问题有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与考核结果相符得1分,奖金的分配向临床医务人员、业务骨干、突出贡献人员及关键岗位倾斜得0.5分。

      2

       

      19.落实补偿政策

      3分)

      1.落实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等专项补助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及财务报表。房屋维修专项、购买档案室及医疗设备专项、

      办公设备及家具、在职人员经费、专项经费违规使用,一项不符扣0.4分。

      2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及时足额到位。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占用。

      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及会计凭证等。有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得0.3分;经费补助及时足额到位得0.3分;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占用得0.4

      1

       

      六、群众满意信任

      17分)

      20.医德医风

      5分)

      1.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现场核查:查看当年内“三好一满意”活动宣传、开展、总结纸质和影像材料。全员开展活动0.5分、有相关总结1.5分。

      2

       

      2.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专人负责投诉及纠纷处理,并有处理记录

      现场核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0.5分,有相应记录0.5分。1项不符扣0.5分。

      1

       

      3.落实医德考评制度,认真开展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现场核查:随机抽查10名在职人员份当年卫生院考评纸质版资料。一份未考评扣0.2分,扣完为止。

      2

       

      21.群众满意

      12分)

      1.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连续三年逐年提高

      现场核查:查看年度报表,符合得1分,一年负增长扣0.5分,扣完为止。

      1

       

      2.综合满意的调查人数/调查总人数×100%

      综合满意=安全性+经济性+舒适性+方便性+有效性。

      直接核分:委托第三方通过入户、电话或拦截调查等形式,调查50名服务对象。得分=综合满意度×11

      11

       

      备注: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得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0分。

      

      附表2

      

      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表

      

    机构名称

      省(区、市)    地市县(市、区)        卫生院

      法人代表

       

      办公电话/手机

       

      主管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手机

       

      地址

       

      邮编

       

      本省(区、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参考指标总分

       

      卫生院自评得分

       

      其中群众满意度调查

      调查人数   (不少于20人)

       

      平均得分   

      (满分:分)

       

      是否以乡镇卫生院为第一名称注册。是□   否□

      申请理由

      (包括开展活动的主要举措、亮点和经验、梳理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群众测评情况、下一步计划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卫生院近3年来20142016年)所获区级以上(含)奖励情况

       

       

       

       

                                 

       

       

       

       

       

       

       

       

       

      机构承诺:

      按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要求,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市(区)级活动领导小组复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2

      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

      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330号)精神,以及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京卫基层〔201621号)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创建范围

      依据各区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各区推荐机构数量控制在上年度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10%以内。

      二、遴选标准

      依据《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版)》(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遴选出在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管理能力、保障条件等方面成绩突出、服务优质、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分530分,得分必须大于等于450分。同时要着重审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按期通过医疗机构校验。    2.按服务人口数量业务用房面积达标。北京市标准:1500平方米/小于2.5万人口、2500平方米/2.54.5万人口、3500平方米/4.56万人口。    3.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未出现过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4.两年内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若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不能认定为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遴选程序

      (一)5月机构自查自评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参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进行自查,开展自评,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改进,逐步达到标准。已经达到标准的中心,进一步创新完善,提档升级。于531日前将自评报告,其中包括提升工程开展情况、查找出的问题及整改效果、自评评分结果、影像资料等内容,上报至区卫生计生委备案,并提出区级审核申请。

      (二)6月区级审核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考评,加强区级审核把关,于630日前,将区级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结果及材料逐级上报到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出市级复核申请。在此基础之上,可优先推荐在医疗服务能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社会认同等方面评分优异的机构。

      (三)7月市级复核

      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区推荐的优秀机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进行不少于5天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后,并根据国家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复核。对上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区或机构,实行一票否决。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时间。区级报送时间截至2017630日前。

      (二)报送材料。

      1.各区开展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总结报告和推荐机构名单、推荐机构简介(含基本情况等,重点描述工作特色)。

      2.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表。(见附表)

      3.其他辅助材料: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扫描件、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批复扫描件、区/县卫计(生)局出具的近两年无医疗事故说明扫描件、20152016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报表(卫计统12表)和反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容院貌、开展活动情况等内容的照片35张(JPG格式),有条件的可附送时长10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AVI或者MPEG格式)。  

      (三)报送方式。以区为单位将上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其中辅助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其它材料均需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5 号信息大厦A 309室;邮编:100053;电子邮箱:bjsgzxzgk@126.com

      附表:2017年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表

       

      附表

      

      2017年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表

      

    机构名称

      ______省(区、市)______市(区、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心

      法人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是否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

         是 □      否 □

      得分:

      机构自评:   分; 区(县)级评分:   分; 省/市级评分:   

      申请理由(包括开展活动的主要举措、亮点和经验、梳理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群众测评情况、下一步计划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中心近3年来20142016年)所获区级以上(含)奖励情况

       

       

       

       

       

       

       

       

       

       

       

       

      机构承诺:

      按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要求,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