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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3-0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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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

    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经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其前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8名。中心领导设置一正两副。中心内部设置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创新部、数据资源与统计部、标准与评价部、政策研究部、大数据支撑部、项目评审部、编辑部。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本市卫生健康领域大数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大数据建设;承担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运维和应用支撑,以及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统计分析、开放共享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健康医疗管理、服务相关研究;承担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数量1个,下属单位数量0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数45人;聘用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7900.87万元,比2021年7795.47万元增加105.40万元,增长1.3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650.90万元,比2021年6343.97万元减少693.07万元,原因是部分信息化项目结项;本年其他资金收入74.00万元,比2021年1.00万元增加73.00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互联网接入费和利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175.98万元,比2021年1450.50万元增加725.48万元,原因是上年追加的信息化项目资金结转。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7900.87万元,比2021年7792.73万元增加108.14万元,增长1.39%。

    基本支出预算1452.1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8.38%,比2021年1245.04万元增加207.11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项目支出预算6448.72万元,比2021年6547.69万元减少98.97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部分信息化项目结项。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1.完成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中几远程医学平台建设2020项目、2021项目、疫情防控决策分析平台及物资管理系统运维项目、食标项目(一期)、网上信访项目(二期)项目终验工作。配合委信息统计处做好电子病历及影像共享相关推进工作。完成目录链维护、“月报季评”、数据清洗、数据共享汇聚等工作。

    完成2022年重点信息化项目规划备案、立项评审等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等工作规定,研究大数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议,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全市卫生行业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进行管理、技术咨询及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政务云、行业云(健康云)、中心数据库、应用系统等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应用支撑;指导电子政务大数据应用,促进管理、服务流程优化,促进行业大数据应用。负责委机关、医管中心和中医局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的技术保障。

    3.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要求,开展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疗工作量、发热门诊等监测,定期撰写全球疫情趋势预测与追踪简报;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法定报表数据的采集、质控、整理和汇总上报,编撰年度卫生健康统计公报、简编和统计资料汇编;组织开展病案首页数据质量集中督导检查、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做好外地患者来京就医、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致伤人员与黄金周医疗工作量统计以及其他应急统计分析服务等工作。

    4.开展北京地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优化、支付制度改革对医疗质量影响等研究工作;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简报、疫情追踪等报告的撰写工作;按任务要求开展CHS-DRG临床论证相关工作;持续优化CN-DRG分组方案;配合完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质控报告等相关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付的研究任务。

    5.组稿编辑出版《北京卫生健康年鉴2022》。组稿编辑《中国卫生健康年鉴2022》和《北京年鉴2022》中有关北京卫生健康工作的稿件,交相关年鉴编辑部。按月收集资料,编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信息月报》。

    6.研究北京健康医疗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制订适合北京医疗健康服务特点和要求的医疗健康数据标准,以及标准应用评价体系,并对标准的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和测评。

    7.对建立的全市卫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进行修订,确定评价方法,制定各指标的评价标准;利用区域卫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卫生系统发展现状进行评价,通过综合评价工作找出卫生整体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推进卫生工作持续改善单位预算项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接待巡查审计、单位公对公业务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0.7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2万元,其他支出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1.95万元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疫情防控,减少出行。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7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61.7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978.11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共有车辆1台,共计16.9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共计1629.0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