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是市卫生健康委所属的事业单位。本级内设9个处室,包括:办公室、改革发展处(基本建设管理处)、基础运行处、医疗护理处、采购管理处、科研学科教育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绩效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纪检工作办公室)。根据《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调整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职责机构编制的批复》等文件要求,主要职责如下:
职责:
1.组织所办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相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订,组织制定所办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推进所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并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承担所办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品牌建设,提高运行效益,对医院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建立并完善所办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5.承担所办医院医疗、医技、护理、药事等服务质量管理的责任,组织所办医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6.负责督促、指导所办医院依法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
7.推进所办医院的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
8.负责统筹推进所办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9.负责加强对所办医院基本建设的管理和指导等工作;
10.承担本市医院行业管理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的职责,为市卫生健康委管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675.53万元,比上年增加566.85万元,增长11.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626.59万元,比上年增加570.73万元,增长11.29%。
1.财政拨款收入5625.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25.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58.41万元,比上年增加350.27万元,增长7.28%,其中:基本支出2724.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82%;项目支出243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33.85万元,比上年增加580.39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增加精细化管理相关专项经费支出,为市属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8.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8.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5%;卫生健康支出5119.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544.77万元,2024年度决算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4.77万元,2024年度决算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相应经费随事权划转至其他单位。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4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按预算管理有关安排,将预算部分经费调整至市属医院。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5501.48万元,2024年度决算511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40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9%。主要原因:按预算管理有关安排,将预算部分经费调整至市属医院。
“公立医院”(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3674.3万元,2024年度决算0,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按预算管理有关安排,将预算部分经费调整至市属医院。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17.29万元,2024年度决算239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1%。主要原因:按预算管理有关安排,将预算部分经费调整至市属医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24.4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7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9.81万元减少131.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4.9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14.35万元减少109.38万元。主要原因: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活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澳门参加澳门医学论坛和执行京澳公务员人才交流任务,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团2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16万元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202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4.3万元减少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没有更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单位车辆使用频率及强度下降。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6.52万元,比上年增加6.14万元,增加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以及设备老化等原因,差旅费、维修(护)费等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3.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5.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本级)共有车辆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项目绩效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