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心前身为1953年10月成立的北京市卫生防疫站。2000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卫生监督、卫生防病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由原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北京市健康教育所、北京市性病防治所合并组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成立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2021年5月,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0号),在原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基础上,重新组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中心承担着北京市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与预警和疾病流行规律研究;承担全市传染病疫情溯源和调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和措施;承担全市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同时还肩负着首都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首都生物反恐怖袭击应急等任务;开展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宣传中心、人事科、安全保卫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总务科、应急办公室、迁建办、信息统计中心、科研教学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科、器材物资采供科、离退办16个职能科所,以及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性病艾滋病防治所、免疫预防所、消毒与有害生物防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所、环境卫生所、卫生毒理所、中心实验室、健康教育所、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所、职业卫生所、学校卫生所、放射卫生防护所、结核病预防控制所、结核病门诊部、结核病实验室、北京全球健康中心办公室17个业务科所。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78830.67万元,比上年减少61921.97万元,下降14.0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8322.01万元,比上年减少37517.43万元,下降10.54%。
1.财政拨款收入106165.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3.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165.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3.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10401.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10%;
4.经营收入176.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577.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9547.95万元,比上年减少57282.72万元,下降15.20%,其中:基本支出38389.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01%;项目支出281006.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151.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225.21万元,比上年增加451.23万元,增长0.36%,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9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89.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1%;卫生健康支出93557.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20.88万元,2024年度决算28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0.88万元,2024年度决算28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主要原因:培训任务减少,培训方式由线下转为线上,节约了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89.49万元,2024年度决算144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89.49万元,2024年度决算144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主要原因:缴费基数下降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064.38万元,2024年度决算9355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5%。其中:
“公立医院”(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10.77万元,2024年度决算32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8853.61万元,2024年度决算9034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2%。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资金按照工作方案任务进度要求进行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有序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177.7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4.1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6.80万元减少22.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6.00万元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任务,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4.1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90.80万元减少16.6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本年度无新购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4.1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9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0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82.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3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9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7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3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2: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